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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修改12 月 5, 2023

政策编号 3420 P1 大流行病脸部遮盖要求、例外和豁免

在公共卫生大流行期间,普罗沃市教育局将在适用的联邦、州或地方法律、法规、条例、紧急命令 或州/地方董事会规定的范围内,要求学生在校就读时佩戴口罩。戴口罩被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可有效减缓呼吸道病毒的传播,因此,在社区疫情爆发期间或阶段,可能会强制要求所有出于任何目的进入公立学校建筑的人员佩戴口罩。

校区认识到,在某些环境和教育目的下,可以考虑对遮脸要求作适当的例外处理。此外,一些进入当地学校就读的学生可能因残疾、发育、医疗或精神健康状况而无法遵守遮脸要求。学校官员将在本程序和随附的豁免申请表的指导下,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此类需求。

大流行病期间的面部遮盖规定

学区将根据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和犹他州卫生部(UCHD)的要求,调整其对遮面的定义和指导。当确定必须戴面具时,将实施以下指导原则和要求:

  • 校区要求所有来校参观、工作或上学的人员,无论是在学校或校区建筑内,还是在指定的 学校主办的活动中,都必须在参观和/或参加活动期间佩戴面罩(请参阅本程序中符合条件 的例外情况)。
  • 一般可接受的面罩标准是能遮住口鼻的面罩。面罩应通过系带、带子或耳环固定在头部,或包裹在脸部下方,面罩可由合成或天然织物制成。在教师/员工指导的教学需求非常有限的情况下,或作为经批准的豁免申请的一种通融,可仅使用塑料面罩。在可行的情况下,面罩下仍应佩戴布质口罩。 
  • 除非已批准符合条件的豁免,否则使用校区交通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必须在乘车期间佩戴经 批准的面罩。

遮盖面部规定的例外情况

遮面规定有某些例外情况。这些例外情况将视具体情况而定,并可能根据州和地方当局的建议而发生变化。遮面规定的例外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 在户外活动时与任何人保持至少六英尺的物理距离;
  • 在室内进食和/或饮水的个人,同时与其他人保持至少六英尺的物理距离;
  • 的孩子: 
    • 三岁以下;或
    • 如果父母、监护人或看护人无法安全地给孩子盖上面罩,则必须给 3 岁或 3 岁以上的孩子盖上面罩。 
  • 因医疗和/或精神健康状况或残疾而无法佩戴面部覆盖物的个人。这包括患有疾病的个人,戴上面罩可能会对其造成伤害或危险地阻碍呼吸,或可能失去知觉、丧失能力或无法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取下面罩;
  • 与他人交流时可能失聪或听力有障碍的人,或与失聪或听力有障碍的人交流时必须能看到嘴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应使用面罩或有机玻璃屏障等替代性面部保护装置; 
  • 根据《残疾人教育法案》(Individuals with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或《1973 年康复法案》(Rehabilitation Act of 1973)第 504 节的规定,制定了个性化教育计划(IEP)或提供了便利条件的个人,这些个人无需佩戴面罩; 
  • 正在接受或提供涉及鼻子和/或脸部服务的个人,为提供此类服务,有必要暂时取下面部覆盖物;或
  • 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或体育课的个人,只要他们遵守《公众和企业最大限度地恢复公众健康和经济活力分阶段指南》附录 C (https://coronavirus-download.utah.gov/Health/PhasedGuidelines-Version-4.9.0.pdf)。

准予豁免 "面部遮盖 "规定的要求

在要求佩戴面罩期间,如果某人不符合所列的例外或豁免条件,则假定该人不得乘坐校车或在学校逗留。这种限制将持续到公共卫生令到期或个人决定开始在学校佩戴面罩为止。

如果学生自己选择或在家长的指示下拒绝遵守戴口罩的要求,学校就会将其开除。尽管学校很难采取这种立场,但法律明确允许州政府制定此类要求,也允许学校执行此类要求,在紧急情况下(如大流行病)将选择不遵守要求的学生拒之门外。虽然学校工作人员应尊重家长或学生的意见,但公共卫生命令是明确的,不符合例外情况的学生不得留在学校。向学生和家长保证,学校官员希望学生和家长被排除在学校之外的时间越短越好,并告知他们可以选择其他的教育机会。

如果学生拒绝遵守 "强制遮面 "规定和政策,并且由于本政策规定的原因而不符合豁免条件,学生将有两种选择:

  1. 通过佩戴适当的面罩来结束违规行为,并按照学校安排保持亲自上学的资格;或
  2. 在 "强制遮面 "规定取消或学生愿意遵守该政策之前,注册电子学校/在家学习选项。

因此,对于之前未遵守 "遮脸规定与政策 "的学生,在学生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签署书面确认书,表示学生将遵守 "遮脸规定与政策 "后,将被允许重新注册并亲自到校上课。如果学生再次拒绝遵守 "面部遮盖规定和政策",将被转到最有利于继续学业的 "电子学校"/"家庭学习 "方案。

在 "面部遮盖规定 "的情况下,该命令适用于在任何公立或私立学校设施内的所有个人。对于不遵守 "面部遮蔽规定 "和政策的来访者,应要求其通过虚拟选项参加学校活动。本政策不要求校区为拒绝遵守 "面部遮盖规定 "和政策的来访者提供虚拟选择,如果没有其他虚拟选择的话。只要 "面部遮盖规定 "有效,所有来访者,包括家长、监护人、看护人、学生和教职员工都应遵守该政策,在学校或在学校/学区主办的活动中佩戴适当的面部遮盖物,除非本政策中另有规定。

批准日期

2020 年 8 月 11 日

已更新:更新日期: 2020 年 8 月 27 日

政策和表格

政策 3420 大流行病法定要求和豁免

3420 F1 因健康状况或残疾而申请豁免的强制性学生面部覆盖物

3420 F2 因 IEP/504 小组的决定而强制学生遮盖面部的豁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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