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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訂:14 10 月, 2024

第 3214 号政策:不歧视和性骚扰

普罗沃市教育局不会有意基于种族、肤色、宗教、年龄、国籍、性取向、性别表达或性别认同、残 疾或任何其他受法律保护的分类而在入学、获得、待遇、就业或参与其计划和活动方面进行歧视;根据联邦和州法律,包括但不限于《民权法案》第六章和第七章、1972 年《教育修正案》第九章、1973 年《康复法案》第 504 节、1990 年《美国残疾人法案》第二章以及《残疾人教育改进法案》,普罗沃市教育局在接纳或进入其项目和活动、在其项目和活动中享受待遇或就业或参与其项目和活动时,不会有意基于种族、肤色、宗教、年龄、国籍、性取向、性别表达或性别认同、残疾或任何其他受法律保护的分类进行歧视,并为美国童子军和其他指定的青少年团体提供平等的机会。

如对本非歧视和性骚扰政策有任何疑问或投诉,可直接向学生或员工、校长或主管和/或指定的学 区监察官员提出。已为认为普罗沃市教育局存在歧视行为的学生、家长/监护人或员工制定了申诉程序。校区合规官是

学生事务

道格-芬奇

学生服务部助理总监

普罗沃市学区

西 940 北 280 号

犹他州普罗沃 84604

(801) 374-4631

员工事务

杰森-考克斯

人力资源助理总监

普罗沃市学区

西 940 北 280 号

犹他州普罗沃 84604

(801) 374- 4822

政策或程序中的任何规定均不禁止个人向地区民权办公室提出歧视和/或骚扰投诉:地址:Department of Education, Region VIII, Federal Office Building, 1244 Speer Blvd.

指示学区长制定一项程序,明确记录本政策的申诉程序、一份可用于记录歧视和/或性骚扰投 诉的报告表、一份应张贴在学区各设施醒目位置的本政策和程序摘要,以及一份可用于学区邮 件、通讯和其他出版物的本政策 "简写本"。

教育委员会批准

2015 年 8 月 11 日

程序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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