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次修改:4 12 月, 2023
政策 3246 P1 合理武力
教育领导者必须确保学校为所有学生、教师和员工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应坚持不懈地努力防止使用限制和隔离手段,任何行为干预措施都必须符合儿童的权利,即受到有尊严的对待和尊重以及不受虐待的权利。
在需要使用 "合理武力 "的异常情况下,可采用以下程序作为指导。
定义
体罚
指作为一种惩戒措施,故意对未成年儿童的身体造成疼痛。
人身限制
指一种人身限制,它使个人的手脚、身体和/或头部不能自由活动,或使其活动能力降低。身体限制包括 "强制身体引导",但不包括 "轻柔身体引导 "或 "身体护送"。 o "强制身体引导 "是指在学生对自己和/或他人构成直接危险的情况下,通过适当的动作对其进行身体引导,以完成某项任务或将其引导至安全地点。由于该程序会限制、固定或降低学生自由移动其躯干、手臂、腿部和/或头部的能力,因此该程序被视为一种身体束缚。o "温和的身体指导 "是指在学生对自己和/或他人不构成危险的情况下,针对学生的轻微反抗,通过适当的动作来指导学生完成某项任务或展示某项技能,同时不限制、固定或降低学生自由移动其躯干、手臂、腿和/或头部的能力。
身体护送
指暂时触碰或握住学生的手、手腕、手臂、肩膀或背部,以诱导学生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而学生基本上没有任何反抗。
隔离
当用于学生时,是指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o 学生被学校工作人员安置在封闭区域内; o 学生被有目的地与成人和同伴隔离; o 学生被阻止离开,或有理由相信学生将被阻止离开封闭区域。
直接危险
指对自己和/或他人实施身体暴力/侵犯的危险,可能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
机械约束
指用于限制学生行动的任何装置或物体。
紧急安全干预
指当学生对自己和/或他人构成直接危险时,而非出于惩戒目的,使用隔离或身体束缚。
禁止和允许的干预
以下是普罗沃市学区禁止的干预措施:
- 法律规定的体罚;
- 俯卧或脸朝下的身体束缚;
- 仰卧或脸朝上的身体束缚;
- 任何阻碍学生呼吸道的束缚;
- 任何影响学生主要交流方式的限制措施;
- 搂着学生的脖子
- 掌掴、拳打或脚踢学生;
- 拽住头发或耳朵;
- 疼痛顺应性、压痛点或任何诱发疼痛的技术;
- 关节或皮肤扭转;
- 身体任何部位过度伸展;和/或
- 机械束缚,除非这些保护性稳定装置是由有执照的医生,或根据州法律规定的专业人员权限范围内行事的其他合格卫生专业人员开具的,用于对学生的医疗状况进行标准治疗的处方;执法人员在执行执法任务时使用的任何装置;安全带以及在运输过程中用于保护学生的任何其他安全设备。
在所述条件下,允许进行以下干预:
- 当学生面临对自己和/或他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直接危险时,对其进行人身约束;以及
- 当学生面临对自己和/或他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紧迫危险时,可采取隔离措施。
力度必须
- 与事件的情节相称;
- 始终是维护安全所需的最低限度;以及
- 尽快停止使用。
物理干预的选择包括
- 来到学生中间
- 挡住学生的去路
- 将一只手放在学生的后背中央,将其赶走;
- 身体护送;
- 强行身体引导;和/或
- 人身限制。
报告要求和文件
在使用紧急安全干预措施时,学校校长或其指定人员应
- 在 24 小时内通知地方教育局和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 对任何需要采取紧急安全干预措施的事件进行记录,其中应包括干预措施的日期和时间、干预措施的类型、干预措施的使用时间、参与或监督干预措施的学校人员、干预措施可能对学生或教职员工造成的任何伤害,以及如何通知家长/监护人;以及
- 如有要求,应向学校董事会和/或美国教育办公室提供使用紧急安全干预措施的文件。
实际考虑因素
在对学生进行肢体干预时,建议工作人员
- 保持冷静和慎重;
- 不因挫折、愤怒、发脾气或惩罚孩子的需要而做出反应;
- 限制说话;
- 使用简洁明了的语句;
- 告诉学生如果他/她不停止,将会发生什么;以及
- 明确规定,当不再有必要时,就会停止人身限制。
如果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不宜进行干预,工作人员可以
- 清除其他有风险的学生;
- 寻求同事的帮助;
- 通知学生已请求帮助;和/或
- 继续尝试化解局势。
自我保护
成年人有权在受到攻击时保护自己,前提是他们没有过度使用武力。
合理武力方案
在一个温暖的日子里,二楼教室里的一名学生坐在打开的窗户边的窗台上。他的身体向窗外倾斜,似乎有失去平衡的危险。如果教师抓住他的衣服或手臂以防其跌落,这将是合理的使用武力。注意:教师不会使用武力迫使学生回到座位上。要做到这一点,应使用口头提示。
一名有学习障碍的学生从学校跑出来,朝学校前面繁忙的街道跑去。如果教师挡住他的去路,或紧紧抓住他的胳膊或手将其制伏,这就是合理的武力。
一名学生在课间休息结束后拒绝进屋。他并没有试图离开学校或逃离工作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进行温和的身体引导或身体护送。由于不存在直接的人身伤害危险,因此不适宜进行强制的身体引导或身体约束。如果学生继续反抗,学校需要立即联系其家长/监护人。
老师让一名行为不端的学生去办公室。学生去了走廊,但拒绝去办公室。校长前来帮助老师,但学生仍拒绝去办公室。在这种情况下,温和的身体引导或身体护送是允许的。由于不存在直接的人身伤害危险,因此不适宜进行强制的身体引导或身体约束。
投诉
家长/监护人的投诉可能导致根据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程序进行调查。对投诉作出回应的其他可能因素包括将投诉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警方或负责儿童保护程序的社会服务机构,也可能提交给犹他州职业行为咨询委员会(UPPAC)。投诉将考虑到学区关于限制的政策以及该政策是否得到遵守。
教育委员会批准
2014 年 9 月 22 日
已修订2017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