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次修改:5 12 月, 2023
政策 3416 P7 药物管理:学生持有和自行使用哮喘药物
在以下情况下,允许学生持有并自行服用哮喘药物(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吸入式药物): 1:
-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与校医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一起填写 "哮喘行动计划 "表格,并授权和确认:
- 学生有责任并有能力自行服用哮喘药物;
- 从医学角度讲,学生自行服用哮喘药物并始终持有哮喘药物是适当的;以及
- 处方或授权学生使用的哮喘药物名称。
在实际通知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后,学校可随时拒绝或撤销对学生携带和/或自行用药的授权。
法律参考资料
代码 53G-9-503
自行服用哮喘药物
批准日期
2017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