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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修改12 月 5, 2023

政策 3416 P2 药物管理:非处方药物的管理

对乙酰氨基酚(Tylenol)或布洛芬(Advil 或 Motrin)可由校医或学校校长指定的其他学校员工服用。每次用药必须得到家长或监护人的书面或电话许可。用药日志将记录用药日期和时间、学生姓名、联系过的家长或监护人姓名、用药种类、用药剂量以及用药人姓名首字母缩写。用药剂量如下

  • 对乙酰氨基酚(泰诺)
    • K-6 年级:325 毫克(相当于 1 片成人药片)
    • 7-12 年级325-650毫克(根据家长指示,1-2片成人药片)
  • 布洛芬(Advil 或 Motrin)
    • K-6 年级:200 毫克(相当于 1 片成人药片)
    • 7-12年级:200-400毫克(根据家长的指示,1-2片成人药片)

中学(7-12 年级)学生可携带并自行服用一剂易于识别的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在实际通知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后,学校可随时拒绝或撤销对学生携带和/或自行服药的授权。如需在课外时间(如学校组织的旅行/活动)服药,必须事先获得授权。(有关哮喘治疗,请参阅 3416 P7)。

法律参考

2016 年 8 月 1 日的 UCHD 备忘录

经家长/监护人许可,学校可提供的药物

批准日期

2017 年 11 月 20 日

政策与程序

3416 药品管理

3416 程序 1 用药

3416 程序 3 癫痫发作抢救药物的紧急使用

3416 程序 6 阿片拮抗剂的紧急使用

3416 程序 7 学生持有和自行使用哮喘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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