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修訂:28 8 月, 2024
第 1600 号政策 执行局委员道德守则
董事會成員道德準則
目的:
確保學校董事會成員在履行其對社區、州和國家的責任時,遵守道德行為和透明度的最高標準。
義務:
每位董事会成员将承诺并同意
- 履行對社區、州政府和其他董事會成員的個人和法律責任;
- 努力使公立学校能够满足所有儿童的个性化需求;
- 在每种情况下都要寻求真实的事实,在每种情况下都要根据诚实的信念投票,不带个人或党派偏见;
- 遵守董事会的最终决定;
- 承認董事會成員個人在董事會授權的合法會議之外沒有任何法律權力,並在此基礎上與學校教職 員、社區和新聞媒體進行任何/所有個人關係;
- 如政策 1630 所述,避免任何利益衝突或利用董事會成員身份謀取個人利益或進行宣傳: 董事會成員:利益衝突; 和、
- 努力成为一名高效、知情的校董会成员,致力于公共教育事业。
能力
个人进步:
- 校董会成员应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心智技能,包括学习、准备和规划,使自己能 够更好地为社区服务。
参与:
- 董事会及其所有成员不仅应参与和了解当地社区的教育问题,还应参与和了解州和 国家的教育问题,并应知道和意识到,当地社区以外的参与对于强有力和富有成效的公 共教育承诺至关重要。
基本原则和程序
政策
- 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董事会定期审查。
行政职能:
- 应由董事会授权给总监或其他适当的行政人员。
目标
- 应由董事会根据总监的建议定期通过、评估和审查。
评估工作人员:
- 应制定评估所有工作人员绩效的程序;董事会主要关注的应是学监和业务主管;学监和业务主管主要关注的应是其下属。
通信:
- 应鼓励社会各界参与。
投诉:
- 执行局应确认并接收这些问题,并制定解决程序。
专业成长:
- 执行局应鼓励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在职培训。
财政责任:
- 除非法律允许,否则应遵守并通过的任何预算不得导致赤字。
公民权利
- 應維護
学生权利
- 应不受歧视并按照正当法律程序予以承认。
董事會核准:
2024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