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次修改:5 1 月, 2024
政策编号 4030 学校中的服务动物
普罗沃市教育局承认其有责任按照联邦和州法律的要求,允许残疾学生和/或残疾成人由 "服务动 物 "陪伴。本政策规定了服务性动物在学校、学校财产(包括校车)和学校活动中的存在。
服务动物 "是指为协助或照顾残疾人的感官、精神或身体残疾而训练并获得认证的动物。就本政策而言,"服务动物包括任何经过单独训练,能够为残疾人工作或执行任务的狗"。服务犬的项圈上必须佩戴最新的狂犬病标签。
服务类动物可以完成一些残疾人自己无法完成的功能和任务。服务动物不是宠物。有几种服务动物可以帮助残疾人。例如,但不限于以下动物:
- 作为 "导盲犬 "或 "导盲犬 "帮助盲人或有严重视力障碍的人
- 提醒有听力障碍的人注意声音;
- 为行动不便的人拉轮椅或搬运物品;
- 帮助有行动障碍的人保持平衡。
学生家长/监护人如认为学生需要携带服务动物上学,必须向校长提交书面申请。校长将与 "第 504 条 "学生协调员或特殊教育主任协商,决定是否允许服务动物进入学校。
需要携带服务型动物上学的员工必须向人力资源部执行主任提交书面申请,由执行主任决 定是否允许服务型动物进入学校。
董事会指示学监制定程序来执行这项政策,并制定在校园内和学校活动中使用服务动物的规定。
教育委员会批准
2014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