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 跳转到翻译菜单
Search Icon

最後一次修改:5 12 月, 2023

第 3320 号政策 禁止欺凌、骚扰、危害和报复

目的和理念

教育委员会致力于为所有学生和学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欺凌、网络欺凌、骚扰、欺侮和报复行为会削弱学生的学业成绩,削弱员工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此外,欺凌、网络欺凌、骚扰、欺侮和报复会直接影响学生或员工的健康和福祉,并可能导致过度缺勤、身体疾病、精神和情感痛苦以及长期的社会和心理后果。董事会指示学监制定相关程序,以制止和预防欺凌、网络欺凌、骚扰、欺侮和报复行为。

定义

欺凌

指故意或蓄意实施危及学生或员工身体健康、安全或情感福祉的行为,目的是使学生或员工害怕受到伤害,或使学生或员工的财产受到伤害。通常情况下,欺凌行为是指旨在造成人身伤害或痛苦的行为,存在于权力或力量不平衡的情况或关系中,并可能会长期重复发生。本政策中所描述的行为均构成欺凌,无论该行为所针对的人是否实施、指挥、同意或默许该行为。

身体欺凌

包括但不限于推、抓、掐、鞭打、殴打、烙印、瘀伤、电击、推搡、戳、绊倒、踢、打、在身体上放置有害物质、暴露在自然环境中或破坏财产。欺凌可能包括

  • 食用任何食物、酒类、药物或其他物质; 
  • 危及学生或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其他体育活动;
  • 任何强迫或胁迫的性行为或具有性含义的活动,如要求某人脱掉衣服或暴露或触摸身体的隐私部位;和/或 
  • 实际阻碍学生或员工的行动自由。

心理欺凌

包括但不限于在社会上孤立一个人,做出贬低或讽刺的评论或手势,和/或做出威胁性的评论或行为。2

口头/书面欺凌

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或书面的骂名、恶意戏弄、散布不实谣言、恐吓、性评论、骚扰和/或威胁性评论或行为。

网络欺凌

指使用互联网、手机或其他设备发送或张贴文字、视频或图片,意图或明知或轻率地无视这些文字、视频或图片会伤害、使人难堪、恐吓、骚扰、攻击或威胁他人,无论该人是否指示、同意或默许该行为,或是否自愿访问该电子通讯。例子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刻薄、粗俗或威胁性的信息或图像;发布目标的敏感或私人信息;假扮他人伤害他人;粗鲁评论;谎言;跟踪;威胁;勒索;骚扰;以及传输不恰当、不雅观或令人尴尬的图片、照片和/或视频。

欺侮

是指故意或明知故犯地实施以下行为

  • 危及学生或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 涉及身体性质的残暴行为,如推、抓、掐、鞭打、殴打、烙印、健身操、挫伤、电击、推搡、戳、绊倒、踢、击打、在身体上放置有害物质、暴露在自然环境中或破坏财产; 
  • 涉及任何食品、酒类、毒品或其他物质的消费;
  • 涉及危及学生或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其他体育活动; 
  • 涉及任何强迫或胁迫的性行为或活动,或具有性含义的性行为或活动,如要求某人脱掉衣服或暴露或触摸身体的隐私部位;或
  • 涉及对学生或员工行动自由的实际阻碍;以及
  1. 是为了加入任何学校或学校赞助的团队、组织、项目或活动,或被接纳为其成员、附属机构、担任职务,或成为其成员或被接纳的条件,或继续成为其成员或被接纳;或
  2. 如果行为人知道该学生或员工是学校或学校赞助的团队、组织、项目或活动的成员或候选人,而行为人属于或参与了该团队、组织、项目或活动。

本文所述行为构成欺侮,无论行为对象是否:指示、同意或默许该行为。

骚扰

是指以客观贬低或诋毁的方式,反复向他人传达会对其学习或工作环境造成敌意的言论。

报复

是指意在对举报欺凌、骚扰或欺侮行为的人进行报复,或不正当地影响对欺凌、骚扰和/或欺侮行为举报的调查或回应的交流行为。

禁止欺凌、网络欺凌、骚扰、欺侮和报复行为

普罗沃市教育局禁止其他学生或员工在学校/工作场所、学校或校区内、与学校/工作相关的活动和事 件中、校车上、校车停靠站或学生或员工往返上述任何地点时对学生或员工进行欺凌、骚扰、欺 侮和报复。校区鼓励所有欺凌目标和所有目睹此类事件的人员立即报告事件。

普罗沃市教育局禁止其他学生或员工在任何时间或任何地点对学生或员工进行欺侮或网络欺凌。校区鼓励所有欺凌或网络欺凌的目标以及所有知道欺凌或网络欺凌事件的人立即报告事件。

任何学生或员工不得对学生、员工、调查员或涉嫌欺凌、网络欺凌、骚扰、欺侮或报复事件的目击者进行报复。校区鼓励所有打击报复的对象和所有知晓打击报复事件的人员立即报告事件。

任何学生或员工都不得对其他学生或员工提出欺凌、网络欺凌、骚扰、欺侮或报复的虚假 指控。

报告

遭受欺凌、网络欺凌、骚扰、欺侮或报复的学生应告知其老师或学校的任何管理人员。受到欺凌、网络欺凌、骚扰、欺侮或报复的员工应通知其主管。家长、监护人、教师或任何其他个人在发现学校发生欺凌、网络欺凌、骚扰、欺侮或报 复行为时,应通知学校管理人员。接到投诉的学校教师或行政人员,或以其他方式了解到欺凌、网络欺凌、骚扰、欺侮或报 复事件的学校教师或行政人员,应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向校长或其指定人员报告。

调查

接到欺凌、网络欺凌、骚扰、欺侮或报复投诉的校长/主管或指定人员应立即对投诉进 行调查。所有构成犯罪活动的欺凌、网络欺凌、骚扰、欺侮或报复行为都将立即上报执法部门。根据联邦反歧视法,任何因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民族血统、残疾、性取向(包括性别 表达或性别认同)和/或任何其他受法律保护的分类而针对个人的欺凌、网络欺凌、骚扰、欺 侮或报复行为都将被进一步禁止,并须遵守美国教育部民权办公室的合规程序。在聯邦和州法律、校區政策以及保密和隱私權允許的範圍內,並為了保證調查和糾正行動的公正性,施暴學生或目標學生的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可參與本政策所禁止行為的應對和解決過程。 

通知家长/监护人

根据《犹他州法典》,每一位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如果发 现有欺凌、网络欺凌、骚扰、欺侮或报复事件发生,应 通知每一位涉事学生的家长/监护人。同样,每位学校行政人员也应通知任何威胁自杀的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根据本条规定通知学生家长/监护人的学校管理者, 应使用 "学生欺凌事件或自杀威胁家长/监护人通知 记录表 "来保存一份记录,以核实家长/监护人已 收到通知。该表格应包含通知的日期、时间和方式,并注明威胁或事件的类型。该表格以及任何相关的书面通知都必须与学生的教育记录分开保存。该表格可以向学生家长/监护人和/或学生本人披露,但不得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除非根据犹他州法典的规定,有有效的法庭命令要求披露。根据《犹他州法典》中的《政府档案获取与管理法》(GRAMA),按照本节规定制作的表格被归类 为 "私人记录"。此外,该表格及任何随附的书面材料不得用于学校自己的目的,如报告或研究、统计分析或进行研 究。

纪律

任何参与欺凌、网络欺凌、骚扰、欺侮或报复(如本文所述)的学生都违反了本政策,并 将受到纪律处分。处罚应坚决、公平,并与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相符。在实施积极的行为干预和支持策略的同时,还应采取一系列的后果措施。纪律处分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停学;开除;不得参加或不能参加课外活动;解散团队、 组织或其他团体;留校察看;替代教育安置;和/或将犯罪行为移交执法机关。在实施此类纪律处分时,应考虑事件的所有事实和情节。正式纪律处分不得仅以匿名举报欺凌、网络欺凌、骚扰、欺侮或报复为依据。应遵守纪律正当程序。在聯邦和州法律、校區政策以及保密和隱私權允許的範圍內,受欺凌、網絡欺凌、騷擾、欺侮或報復的學生的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可被告知對肇事者已採取的紀律處分,但根據《聯邦教育權利和隱私法案》(FERPA)的規定,與學生紀律處分有關的具體細節將受到保護,不得披露。

任何参与欺凌、网络欺凌、骚扰、欺侮或报复行为的员工(如本文所述)均违反了本政策, 并将受到纪律处分,最高处罚包括解雇。处分应坚决、公平,并与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相符。持有专业执照的员工可能会连同任何及所有证据被移交犹他州专业执业咨询委员会 (UPPAC),以进行调查并可能对专业执照采取纪律处分。犯罪行为也将被移交给执法机关。应遵循适用的学区员工协议、谅解备忘录和学区政策中规定的纪律正当程序。

政策宣传

本政策应发布在学区网站上,也可根据学区指示发布在学生注册材料、学生和员工手册、家长/监护人信息指南以及其他适当的学校出版物中。

教育与培训

普罗沃市教育局认识到教育其员工和学生预防欺凌、网络欺凌、骚扰、欺侮和报复的重要性。为此,学区将持续提供这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将向学区的员工和学生分发有关本政策的通知,并开展年度培训。培训将为员工和学生提供以下方面的策略:

  • 如何识别和警惕欺凌、网络欺凌、骚扰和欺侮; 
  • 干预和社会技能;以及 
  • 实施积极的行为干预和支持策略。

培训应具体涉及以下方面:

  • 公开的攻击行为,如肢体搏斗(即拳打、推搡和脚踢)和言语威胁行为(即骂人等);
  • 关系攻击或间接、隐蔽或社会攻击(即散布谣言、恐吓、招募朋友攻击他人以及社会孤立);
  • 带有性性质或性暗示的欺凌或欺侮;以及
  • 网络欺凌(即在校内外使用电子邮件、网站、短信、即时信息、三方通话或信息以及其他电子手段进行攻击)。

在任何员工、学生或志愿教练参加校区赞助的体育项目(课内或课外)或课外学生 俱乐部或活动之前,学生、教练或顾问应参加预防欺凌和欺侮的培训。此类培训可与犹他州高中活动协会 (UHSAA) 合作进行。学生运动员和课外学生社团成员应被告知犹他州法律和本政策所禁止的活动,并被告知违 规的潜在后果。校区应为所有参与此类体育项目和课外学生俱乐部的新生和员工提供年度培 训,并至少每三(3)年为所有参与此类活动的学生和员工提供一次复习培训。培训课程大纲、培训时间表和参与者名单或签名应由教育局或各学校(如适用)保存,并在犹他州教育办公室提出要求时提供给该办公室。

法律参考资料

犹他州法典 53G-9-604

某些事件和威胁必须通知家长/监护人

犹他州法典》第 63G-2-202(7)条

访问私人、受控和受保护的文件

犹他州法典》63G-2-302

私人记录

犹他州法典》第 63G-2-101 等条。

 政府记录获取和管理法

教育委员会批准

2013 年 12 月 10 日

程序和表格

政策 3320 P1 禁止欺凌、骚扰、危害和报复

政策 3320 F1 学生欺凌事件或自杀威胁的家长/监护人通知记录

政策 3320 F2 欺凌、骚扰、危害、报复事件报告表 

zh_TW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