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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修改12 月 1, 2023

第 7120 号政策 学校支持组织与家校沟通

普罗沃市学区教育委员会鼓励学区内每所学校成立家长-教师-学生协会或类似组织。这些组织的目的是团结家长、教师和学生的力量,共同促进每所学校的发展。家长教师学生会组织可在学校成立,但需得到校长的认可,并遵循所附的向州政府申请 成立家长教师学生会的程序。另外,也可在获得校长认可的情况下,成立家长教师协会组织,以团结家长、教师和学生的力量。

可成立助威俱乐部和/或特殊兴趣组织,以支持和/或加强学校或学区的特定活动。这些团体必须首先获得学校校长和学监(或指定人员)的批准,才能被认定为助威组织。我们鼓励学校和学区教职员工的参与、合作和支持。

参加学校支持组织的任何个人/志愿者都无权代表普罗沃市教育局或代表普罗沃市教育局行事。

普罗沃市教育局的保险政策不涵盖任何个人、公司、协会或其他实体。参加学校主办的活动(如集会)的 PTO/PTA 团体受州风险管理政策的保护。但是,如果活动不是学校主办的(如嘉年华会),PTO/PTA 团体则不在承保范围内。此外,个人、公司、协会或其他实体也不在州风险管理政策的承保范围内,除非州风险 管理部门对这些活动负责。

任何为学校支持组织提供服务的人员都应向该组织寻求任何保险或风险保障。任何个人在代表普罗沃市教育局为学校支持组织工作时,应直接向校区报告与普罗沃市教育局学生或雇 员有关的任何及所有纪律问题,以便校区进行监督和纠正。

学校支持组织可根据政策 7260《学校设施和场地的使用》中规定的条件使用学区/学校设施。根据普罗沃市教育局的决定,学校支持组织可以免交使用校区设备和/或设施的租金。

参考资料

政策 6110 捐赠和筹款政策

教育委员会批准

2015 年 1 月 13 日

程序

7120 P1 学校支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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