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修訂:27 9 月, 2023
第 3115 号政策 无家可归的学生
普罗沃市教育局希望那些没有固定、固定或适当住所的学生,或因经济困难或等待寄养安置等其他原因而处于临时或紧急住所的学生能够取得成功。在任何这种情况下,学区都会努力为这些学生提供服务,使他们能够在尽可能不中断学业的情况下继续接受教育。为确保无家可归学生的最佳利益,学区制定了相关程序,以根据这些学生的具体情 况决定其学校安置。
董事会指示学监或指定人员制定程序,确保无家可归的学生得到适当的关注,并能够充分参与学校的课程、服务和活动。
法律参考资料和简介
美国法典》第 42 卷第 11432 条
无家可归儿童教育补助金
麦金尼-文托法》B 小节
无家可归儿童和青少年的教育
犹他州法典 R277-616
无家可归和被解放学生的教育
犹他州法典 53G-6-303
居住地监护
教育委员会批准
2004, 2006
已修订: 2013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