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次修改:5 12 月, 2023
第 4025 号政策:教学资源:版权材料
尊重版权
校区员工应遵守美国版权法的规定。根据该法,除下文及相关程序中规定的某些特定例外情况外,版权所有者拥有复制、发行、表演或展示版权作品的专有权,或授权他人复制、发行、表演或展示版权作品的专有权。除非法律和程序允许使用,否则校区员工在未获得版权所有者的适当许可之前,不得复制或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
合理使用例外
在美国,合理使用允许在未经作者许可的情况下有限度地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为教学、学术或研究目的合理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并不构成侵权。在确定是否适用合理使用例外情况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 用途的目的和性质,包括是商业用途还是非营利性教育用途。
- 版权作品的性质。
- 与整个版权作品相比,所使用部分的数量和重要性。
- 使用对版权作品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
学区员工在仅根据这些合理使用因素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前应谨慎行事,并应在使用前咨询学区行政部门和/或学区法律顾问。
董事会指示学监和教学执行主任为楼长和教学人员制定程序和开展培训,以确保整个学 区都遵守版权法。每学年初将对校长、学校图书管理员和教师进行培训。
法律参考资料
- 美国法典》17:107(2005 年)
- 美国版权法
教育委员会批准
- 2015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