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 跳转到翻译菜单
Search Icon

最後修訂:26 9 月, 2023

第 1430 号政策 执行局会议中的公众意见

作为社区的代表机构,教育委员会希望为所有公民提供一个渠道,表达他们对学区学校和项目的兴趣和关切。因此,我们欢迎公众参加所有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的目的是处理学校事务,因此不是公开会议,而是公开举行的会议。除讨论法律规定的事项外,所有会议均应向公众开放。不过,董事会采取的所有行动都将在公开会议上进行。

这项政策的目的是

  1. 让每个人都有公平、充分的表达意见的机会。
  2. 在执行局已就申请主题制定政策的情况下,允许总监采取直接行动。
  3. 在不存在政策、建议修改政策或特别要求对政策作例外处理的情况下,为执行局 提供充足的时间,以获取必要的信息并进行充分的思考。
  4. 确保所花费的时间不影响执行局正常议程的完成。

向董事会发言的时间专门用于向董事会提出改进学区服务的建议,包括有关学区政策的建议。学区已根据单独的政策制定了程序,用于处理与以下方面具体相关的问题:

  1. 残疾人的权利
  2. 对学习材料的关注
  3. 指控性别歧视和
  4. 性骚扰投诉。 

我们鼓励在这四个方面有疑虑的人向校长办公室寻求帮助,以确定适当的程序。

董事会努力践行文明礼貌和尊重他人的原则,在听取公众意见时也抱有同样的期望。董事会努力确保所有会议井然有序、公事公办,并专注于提高整个学区的学生成绩。公开喧哗、煽动性或诽谤性言论并不能为我们所服务的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不得利用在董事会发言的时间就招标、合同、就业或人事问题提出投诉,不得批评或诽谤校区雇 员,也不得提出已有其他申诉途径的投诉。员工或其代表不得利用在董事会发言的时间来规避正式的沟通渠道或既定的申诉 或谈判程序。

观众的参与行为应遵循以下准则:

  1. 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言的报名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可使用公众意见提交表。 
  2. 希望发言的个人应向理事会秘书书面提供其姓名、地址和要讨论的问题。
  3. 希望发言的个人应首先得到主席的认可。
  4. 希望在执行局会议上发言的个人应首先陈述其姓名和地址。

欢迎公众在董事会每月的业务会议上发表意见。每个议程项目的公众评论总时间不超过 15(十五)分钟,单个发言不超过 3(三)分钟。执行局不希望中途打断某人的发言,同时也希望在分配给个人发言的时间上做到公平公正。因此,个人应在三分钟时快速结束发言。如果有几位赞助人希望就相关问题向董事会发言,则应指定一位发言人作一 次发言,而不是多次发言,发言时间限制为 5 分钟。董事会可选择限制就某一问题重复发表意见。

董事会可安排其他会议,听取公众对具体问题的意见。

董事会不会对公众在业务会议上发表的意见采取任何正式行动,但如果需要,学监和董事会将在晚些时候采取后续行动。

法律参考资料和简介:

犹他州法典》第 52 篇第 4 章

公开和公共会议法

经教育委员会批准:

2012 年 11 月 13 日

zh_TW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