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最后修改12 月 1, 2023

政策 3228 P1:首选学生姓名和/或性别认同更改申请程序

普罗沃市教育局(以下简称 "PCSD")的政策是,对于希望用自己喜欢的名字和/或中间名、代 词和/或性别来代替出生时法定的名字和/或中间名、代词和/或性别的学生,PCSD 将满足其合理 的更改首选名字、代词和/或首选性别的要求。因此,本程序概述了授权方申请更改首选姓名、代词和/或性别认同时必须采取的程序。在本程序中,授权方是指

  • 17 岁或 17 岁以下未独立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 年满 18 周岁的学生;或
  • 犹他州法典》第 78A-6-801 节及其后条款规定的任何年龄的已解放学生。

如果获得批准,首选名和/或中间名、代词和/或性别认同的更改应仅反映在由 PCSD 保存的记录中,如成绩单、班级名单、其他非正式校区文件等。校区生成的任何合法文件,如成绩单、文凭等,都将列出学生的合法姓名,并在适用的情况 下,列出学生出生时被指定的性别。

申请更改姓名、代词和/或性别认同的步骤

  1. 填写经 PCSD 批准的《首选学生姓名、代词和/或性别更改表》,仔细阅读该表,填写表 格要求的信息并签名。
  2. 将填妥的表格提交 PCSD 学生服务办公室审核。
  3. PCSD 学生服务处的工作人员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相关决定。获得批准的申请将在做出决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在学生信息系统中进行调整。
  4. 如果申请被拒,可向 PCSD 学生服务部助理总监提出上诉,供其考虑。
  5. 在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学生服务处应联系相应的学校行政部门,通知他们学区学生信息系统中的姓名和/或性别更改。

只有名字和中间名可以更改,除非授权方根据犹他州法典第 42-1-1 等节的规定提交更改学生姓氏的法院命令。本指南符合联邦 FERPA 法。

政策和表格

zh_TW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