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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修改12 月 6, 2023

政策 3605 P1 材料分发

与学生一起寄回家的社区传单和其他材料必须来自对学生和家庭具有社会、娱乐或教育价值 的非营利组织。散发此类材料的目的仅在于向家长提供其子女可能感兴趣的校区 外活动的信息。这并不反映校区对该活动的认可或赞助。学校或学区不得分发以下材料

  • 为特定的公职候选人或特定的选民问题代言;
  • 鼓吹或提倡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或条例,或地区官方政策规则或条例;
  • 宣传或贬低宗教;
  • 淫秽、下流或粗俗; 
  • 属于诽谤; 
  • 含有恐吓、贬低、骚扰或威胁性语言; 
  • 促进商业企业的发展。

当校监或其指定人员认为 "营利性 "组织向学生和/或家长/监护人发布的信息对学生和/或公 众利益具有重要的教育和/或娱乐价值,或可增强学校或代表学校进行的筹款活动时,可授权 该组织向学生和/或家长/监护人发布此类信息。

所有获准分发的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声明:

"普罗沃市教育局并不赞助此项活动,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作为分发这些材料的特权的对价,校区将不承担因分发这些材料而在任何法院或行政法庭提起的任何诉讼,包括所有费用、律师费和判决或裁决。

希望分发信息的组织应在活动、注册等两周前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需要提供分发申请表和传单或文件。

任何打算在全区范围内分发的材料都必须获得学生服务部执行主任/指定人员的批准。

批准日期

2018年1月9日

政策和表格

第 3605 号政策:材料的分发

3605 表 1 分发材料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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