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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修改12 月 6, 2023

第 3605 号政策:材料的分发

希望在全学区或多个教学楼分发传单、公告或其他材料的组织必须完成学区的材料分发 申请程序。

向普罗沃市学区的家庭和教职员工分发资料的对象仅限于非营利组织、学院/大学以及其他支持学区教育使命的机构。

整个学区的教材分配应符合以下一般类别:

  1. 有关学校和学区政策的信息; 
  2. 有机会参加丰富学生生活的非营利性项目;
  3. 说明为学生和家庭提供的政府或非营利性服务;
  4. 大专院校提供的信息;和/或
  5. 支持学生教育成长和幸福的信息。

分发资料不得违反《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或《犹他州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除经授权的学校筹款活动和来自普罗沃市教育局基金会、家教协会和 PTO 的信息外,不得分发任何募集资金或宣传商业活动的材料。此外,除非得到校长或其指定人员的批准,否则不得分发任何鼓吹政治或社区问题立场的材料。

学校校长有权批准或拒绝社区团体和组织在本校楼内分发材料。校长需要确保校区的 "分发申请 "流程在楼宇层面得到遵守。

法律参考资料

20 U.S.C. 1232g

家庭权利和隐私法》(FERPA)

犹他州法典 53E-9

学生隐私和数据保护

教育委员会批准

2018年1月9日

程序和形式

605 程序 1 材料分发

3605 表 1 分发材料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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