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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修改12 月 5, 2023

政策 3250 P1 在押青年

服务

在押青少年计划 "应为未获得高中毕业证书或普通教育证书的 21 岁以下青少年提供教 育服务,这些青少年被关押在州立特许拘留中心,或由犹他州人类服务部、儿童和家庭服务 处、青少年司法服务处或印第安人事务局承认的美国原住民部落的同等机构监管。

操作程序

  1. 教育局应与地方教育局签订服务合同(特殊情况除外)。地方教育局可将服务分包出去。
  2. 接受校区提供的教育服务或通过校区接受教育服务的被监管青少年学生是该校区的学生。
  3. 资金应通过州申请程序批准。 
  4. 应为青年信息中心计划制定统一的学生和财务会计程序。
  5. 为从州外转来的青少年提供教育服务的费用应由转学代理机构支付。
  6. 犹他州教育办公室应每三年对每个 YIC 计划进行一次外部评估。
  7. 每个地区的 YIC 计划都将提交年度预算报告。
  8. 根据《犹他州法典》(Utah Code),由犹他州机构监护或照管的儿童可免交以下费用。

地方机构间咨询理事会

最低限度的理事会成员应包括来自儿童和家庭服务部、少年司法服务部以及地方教育机构 (LEA) 的一名代表。其他推荐成员可以是为青少年提供服务的机构和学校的地方代表,如:教师、校长、行政人员、心理健康人员、执法人员、企业和社区替代计划等。委员会应通过其运作细则,定期召开会议,并向犹他州教育办公室的被监管青少年专家提供会议记录。

教育服务

  1. 服务应遵循学生教育计划 (SEP) 和/或个性化教育计划 (IEP);
  2. 将在限制最少的环境中进行;
  3. 将根据学生的个人需求而非监护人身份来决定;
  4. 应符合国家标准;
  5. 应接受犹他州教育办公室的监督;
  6. 应与非监护计划充分协调,使青少年在脱离监护状态或更换安置地点后能够继续接受教育,并尽量减少中断;
  7. 应在学生到达安置地点并完成必要的接收信息后五个学日内为其注册。临时在家安置可满足入学要求;以及
  8. 应包括在学生转学时将学生档案发放并转交给接收项目。

学生档案

长期学生档案应包括

  1. 由人类服务部个案经理填写并签字的录取表(在学生年满 21 岁时销毁);
  2. 免疫接种记录或电子验证;
  3. SEP 或 SEOP,视年级而定
    • 学生需求评估
    • 学生课程表 - 中学生
    • 学术测试数据
    • 适用的成绩单 
    • 成绩单 - 中学生;
  4. 视力和听力筛查数据;
  5. 可能影响学生成绩的校内和校外因素;以及 
  6. 各区要求的其他表格

短期学生档案应包括 

  1. 学生姓名、年龄、出生日期和年级;
  2. 大致的年级功能;
  3. 获得的联系学时和/或学分;以及
  4. 收集的任何其他数据,如行为测试等。

保密性

  1. 为在押青少年准备的成绩单和毕业证书应以为学生提供服务的经认可的机构的名义签发,不得提及在押身份。记录中不得提及监管状况。 
  2. 涉及监护状况、少年法庭记录及相关事项的学校记录应与永久性学校记录分开保存,并应按照 现行的 SEA 和 LEA 准则进行保存。 
  3. 设计和监督学生个人计划的机构间小组成员应可通过参与机构的小组成员代表查阅各机构的相关记录。这些记录和信息仍为提供机构的财产,未经提供机构许可,不得转交给其他个人或机构。这些记录的保存应符合现行的教育部和地方教育局指导方针。

成功计划的学生成果

每个专业都应收集和报告有关其专业学生成果的数据。这些成果可包括

  1. 课堂出勤率;
  2. 提高学术技能;
  3. 获得的学时; 
  4. 获得的学分; 
  5. 平均学分绩点; 
  6. 学生个人目标成就;和/或
  7. 改善社交和学校行为

人员配置

  1. 根据犹他州小学、中学、辅导员和/或行政管理标准,教师必须经过适当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执照。助教应经过适当培训,并符合学区标准。 
  2. 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人员配备模式应遵循国家在押青少年学生与教师的比例。
  3. 每个工作人员职位都应有书面工作说明。

法律参考资料:

62A-4a-606

儿童安置机构对教育服务的责任--支付费用

批准日期 

2004

已修订:2013 年 3 月 12 日

政策

第 3250 号政策 羁押中的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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