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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訂:26 9 月, 2023

第 1400 号政策 执行局会议

"会议 "的定义

"会议 "是指执行局在有法定人数出席的情况下召开的会议,无论是亲自出席还是通过电子设备出席,目的是讨论、听取公众对执行局有管辖权的事项的意见或就该事项采取行动,包括研讨会或执行会议。

  • 会议 "的其他定义见本政策下文。

议事规则

教育委员会应通过《秩序与程序规则》来管理教育委员会的公开会议。秩序与程序规则》应包括一套管理和规定公开会议的规则:

  1. 议会秩序和程序;
  2. 道德行为;以及
  3. 民间对话。

在通过《议事规则》之后,教育委员会应

  1. 按照教育委员会通过的《议事规则》举行公开会议;以及
  2. 在每次教育委员会会议上向公众公布《议事规则》,并在学区的公共网站上公布。

向公众开放

理事会的每次会议均应向公众开放,除非根据《犹他州法典》的规定不对公众开放。

商务会议

董事会根据年度会议日历召开业务会议,并根据需要在其他时间召开会议。业务会议是董事会的正式会议,就董事会有权/负责的一个或多个项目采取正式行动(表决)。

学习课程

研究会议是董事会根据州法律举行的正式会议,不寻求或采取正式行动。研究会议为围绕学区的问题、做法、要求和倡议进行更长时间的深入讨论提供了机会。

与地方机构或政府的联席会议

理事会还可与地方机构或政府官员举行联席会议。此类会议不采取任何行动(批准),目的是加强沟通、共享信息或研究与会各方共同关心的问题。

公开听证会

公听会是一种公开会议,公众成员在会上有合理的机会就会议主题发表意见。一般来说,董事会将决定董事会会议是否包括公开听证会。然而,在考虑是否关闭一所学校或更改一所学校的边界时,在考虑通过学区预算时,在授权发行债券前,以及在考虑更改董事会成员薪酬表时,董事会应根据法规要求举行公开听证会。

公开录音

任何与会人员均可对任何公开董事会会议的全部或部分议事过程进行记录,但记录不得干扰会议的进行。

地方政府代表出席会议

下列官员(或其指定人员)可出席并参与董事会会议公开部分的讨论:市长、县委 员会主席、县专员或县经理,如果该市或县部分或全部位于学区范围内。这些地方政府官员不得就董事会审议的任何问题进行投票,他们的参与须服从董事会 主席规范会议行为的权力。

法定人数

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过半数的董事会成员。

USBA 董事会成员培训课程

如果董事会或其任何成员与犹他州校董会协会(USBA)的代表会面的目的是为了接受或参与有关董事会职能或活动的指导,而不是为了讨论董事会有管辖权的议题或就该议题采取行动,则董事会无需遵守《犹他州公开和公共会议法》。

如果有两名以上董事会成员出席此类会议,董事会成员不得就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具体事项进行讨论或采取行动。董事会成员只讨论与他们从 USBA 代表处收到的指示有关的事项。

如果董事会成员在与 USBA 代表举行的指导性会议上确定有必要就董事会拥有管辖权的主题进行讨论或采取行 动,则董事会及其成员在讨论此类事项或就其采取行动之前必须遵守《公开会议法》。

法律参考资料和简介:

犹他州法典 52-4-103(5)(2011 年)

会议 "的定义 - 地方校董会会议 - 秩序和程序规则 - 地点要求 - 禁止开除成员 - 例外情况

犹他州法典 53G-4-202

向公众开放的会议 - 例外

犹他州法典 52-4-201(1)(2006 年)

经委员表决后举行的非公开会议 - 事项

犹他州法典》第 52-4-204 条

记录会议原因

犹他州法典》第 52-4-205 条

非公开会议的目的 - 禁止在非公开会议上讨论的某些问题

犹他州法典》第 52-4-206 条 

公开会议的例外情况(204-206)

犹他州法典》第 11-14-318 条(2008 年)

公开听证会

犹他州法典 53G-4-402

一般权力和职责

犹他州法典 53G-7-303

地方管理委员会预算程序

犹他州法典 53G-4-204

服务报酬 - 额外每日津贴 - 开支的批准

犹他州法典》第 52-4-203(5)条(2013 年)

公开会议的书面记录 - 公共记录 - 会议记录

犹他州法典》53G-7-208

地方政府实体与学区 - 合同与合作 - 资金支付 - 市县代表参加学区董事会会议 - 需要通知

犹他州法典》第 52-4-103(10)(a)条(2011 年)

公开和公共会议法》--一般规定--定义

犹他州法典》53G-4-203

选举主席团成员 - 任期 - 选举时间 - 撤换主席团成员 - 法定人数要求

经教育委员会批准:   

2013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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