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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次修改:14 12 月, 2020

作为相关特殊教育服务的交通

为有个人教育计划的学生提供的相关交通服务包括

  1. 往返学校和学校之间的交通;
  2. 校舍内外的交通;以及
  3. 为残疾学生提供特殊交通所需的专用设备(如专用或改装校车、升降机和坡道)。

作为相关服务的交通是基于学生的独特需求,而不是学区的边界。 在决定残疾学生是否需要专门的交通计划作为特殊教育相关服务的一部分时,学区应询问自 己,孩子的残疾是否使其在以与没有 IEP 的学生相同的方式上学方面存在问题。致汉密尔顿的信,25 IDELR 520 (OSEP 1996)。

  • 如果校区能够回答 "是",就必须考虑需要做出哪些具体的交通安排,以使学生能够从教育计划中受益。
  •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残疾学生可以使用与无个人教育计划的学生相同的交通方式,而不会 产生复杂的问题,那么交通就不可能构成对该学生的一揽子相关服务。校区可以提供与普通学校学生相同的交通服务。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您学生的特殊教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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