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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訂:26 9 月, 2023

第 1107 号政策 执行局内部运作:执行局领导层

选举董事会主席和副主席

教育委员会应选举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任期两(2)年,直至选出继任者。选举应在学区举行定期董事会选举后一月的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上进行。

免职

由理事会任命或选举产生的官员可由理事会三分之二的成员投票决定免职。

经教育委员会批准:

2013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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