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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修改1 月 5, 2024

第 4421 号政策 学生的升学和留级

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在一学年内顺利完成一个年级的学业是正常的升学。每年年底,成功完成一个年级学习任务的学生将获得升级。由于大多数学生在与同龄人一起学习时学习效果最好,而且基本的学习概念每年都会得到复习和扩展,因此,大多数学生每年晋级是可取的,也是众望所归。

如果学生的升学或留级似乎对其有利,则应在正常年级进展之外对其进行升学或留级。普罗沃市教育局强烈建议不要让学生留级,因为大量研究表明,留级是一种无效(甚至有害)的学业干预措施。升学或留级的问题应由学生的教师、辅导员和校长认真考虑。学校团队提出的学生升学或留级理由应记录在案,并按照学区程序与家长或监护人分享。

普罗沃市学区接受最近针对公立学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某些权利的立法。犹他州法典》第 53G-6-803 条规定:"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是学生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州政府对家长或监护人起辅助和支持作用。因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有权要求学生所在的地方教育局(LEA)提供合理的便利......""由于教育委员会认识到他们对家长或监护人的支持作用,所有与学生升学或留级相关的决定都将由学区教育工作者和家长或监护人通过会议共同做出,会议将审查证据和数据,确定拟议行动的利弊。

当家长或监护人要求升学或保留其子女学籍时,学区应提供合理的便利。所有与家长或监护人会面的程序文件和记录都应保存在学生的累积档案中。各校校长应保存准确的升学或留级学生名单。如果家长或监护人认为所做出的决定不符合学生的最佳利益,他/她可以向助理学监 提交书面申诉,说明他们对该决定的疑虑。

法律参考资料

犹他州法典 53G-6-803

家长获得学业辅导的权利

犹他州管理规则 R277-707

提高速成学生的学习成绩

犹他州行政规则 R277-708

加强针对高危学生的计划

经教育委员会批准:

 2014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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