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修改:22 3 月, 2024
4180 P1 新课程:新课程审批程序
要在普罗沃市教育局的课程设置中增加新课程,必须遵循新课程审批流程。新课程的定义如下:
- 从未在学区教授过的全新课程,或
- 以前曾在学区教授过的课程,现已恢复并建议重新加入现有课程,或
- 目前已列入学区课程表但名称已更改的课程,或
- 目前已列入学区课程设置,但向其他年级开放的课程,或
- 目前已列入课程表,但在内容和技能方面作了重大修改的课程*。
*需要谨慎行事,以确保考虑到国家指导的内容修订。
在学区决定实施或调整课程的情况下,将不需要完整的申请程序。
本程序中提及的 "新课程 "是指符合上述五项标准中任何一项的课程。
任何教师或管理人员都可以提议开设新课程。必须按照时间表,在时间表上标明的每个截止日期前提交相应的必要文件。新课程发起人有责任推动新课程通过各级审查、遵守相应的截止日期、获得必要的签名、与相关部门会面讨论新课程等。要开始这一程序,提议开设新课程的教师必须填写 4180 F1 表,与楼长和系主任讨论新课程并获得签名,然后在 11 月 15 日之前将填写好的表格寄给教学执行主任。
每所学校每位教师每年只能开设一门新课程。一个系内开设多门课程也可能会造成对学生的竞争,从而导致部分/全部课程申请被拒。
地区新课程申请审查程序
学区教学委员会将在每年 11 月底/12 月的会议上审查新课程申请。会议向行政人员和教师开放。学区教学委员会将根据以下标准审查每项申请:
- 对新课程的既定需求以及学校内部的能力,即这样的新课程会很受欢迎,同时不会对其他可行的相关课程产生有害影响。
- 有可能对整体教学计划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并与学区目标、州标准、职业技术教育和/或强化学习保持一致。
- 有能力为整体教学计划和学生的教育经历做出重要贡献。
- 对 ELL/ESL 学生的回应。
- 对有学习障碍和/或身体受限的学生作出反应。
- 申请本身的彻底性和周到性。
- 新课程的支持度。
- 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被指派或申请 "新课程 "的教师已获得犹他州批准的认可/证书,可以教授该课程,或提供证据,证明已与州教育办公室取得联系,并将与该教师合作,根据犹他州教育办公室的 ARL 或 SAEP 程序,获得正确的证书。
- 合理的课程大纲和课程说明。
- 全面、准确地说明与拟议课程相关的新成本,包括课程材料、设备、教室需求/翻新等。
- 需要州课程代码。
所有批准的期限均为一年。在每个学年的 1 月 10 日之前,主办教师/学校必须提交书面文件,说明该课程在试行年之后继续开设的理由。被否决的课程将附有被否决原因的说明,以及该提案是否有足够的理由在下一年重新提交。
本程序不包括通过普罗沃市教育局电子学校提供的课程。电子学校课程一般由外部供应商提供。
通过
2015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