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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修改12 月 4, 2023

政策 3241 P1 停学

  1. 学生可因以下任何原因被公立学校停学或开除:
    • 经常或公然故意不服从命令、蔑视适当的权威或破坏性行为,包括使用粗言秽语、亵 渎、粗俗或辱骂性语言;
    • 故意破坏或玷污学校财产; 
    • 对其他学生或学校工作人员的福利、安全或道德,或对学校的运作构成直接和重大威胁的行为或威胁行为;
    • 持有、控制或使用《犹他州法典》定义的酒精饮料;
    • 第(2)小节所禁止的行为,对学校或学校财产、与学校有关的人员或与该人员有关的财产造成伤害威胁或伤害,无论其发生在何处;或
    • 在校内拥有或使用色情材料。
  2. 出于以下任何原因,学生应被公立学校停学或开除:
    • 影响到其他学生或教职员工的任何严重违规行为,或在学校建筑物内、学校财产上或学校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严重违规行为,包括
      • 拥有、控制、实际使用或威胁使用真实武器、爆炸物、有毒或易燃材料;
      • 实际使用或威胁使用仿真武器,意图恐吓他人或扰乱学校正常活动;或 
      • 销售、控制或分销《犹他州法典》定义的毒品或受管制物质、《犹他州法典》定义的仿制受管制物质或《犹他州法典》定义的吸毒用具;或
    • 实施涉及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的行为,而该行为若由成人实施将构成重罪或 A 级轻罪;
    • 学生如违反第(2)(a)分节的规定,涉及真实或外观相似的武器、爆炸物或易燃材料,应被开除学籍至少一年,但须遵守以下规定:
      • 在被开除后的 45 天内,学生应在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到当地学校董事会、学监、学监指定人员或首席行政官指定人员处接受教育;以及
    • 总监、行政主管或指定人员应确定:
      • 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返校; 
      • 根据《犹他州法典》,该学生是否应在正规或替代学校环境中接受察看,以及该学生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确保其所在学校师生的安全;以及 
      • 如果校区和学生的最佳利益是将开除期限改为少于一年,但条件是必须获得当地学校董事会或特许学校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最优先考虑为所有学生提供安全的学校环境。
  • 公立学校可因学生在前 12 个月内曾被该校或任何其他学校开除而拒绝其入学。
  • 本节规定的停学或开除不受犹他州法典规定的年龄限制。
  • 学校董事会应为州教育委员会准备一份年度报告,内容包括1
    • 每次违反本节规定的行为;以及
    • 校区对违规学生采取的每项行动。

法律参考资料

犹他州法典》32B-1-103

酒精饮料控制法》--总则 犹他州

犹他州法典》第 58-37-2 条

受控物质法》--定义 仿制受控物质

犹他州法典》第 58-37b-2 条

物质法》- 定义 定义的吸毒用具

犹他州法典》第 58-37a-3 条

学生被停学或开除--家长或监护人的责任

犹他州法典 53G-8-208

残疾学生申请表

犹他州法典 53G-6-204

免于入学的未成年人

教育委员会批准

1992 年 7 月 14 日

已修订: 2013 年 3 月 12 日

政策

第 3241 号政策 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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