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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次修改:4 2 月, 2025

政策 3118:开放注册政策

目的

普羅沃市教育局的政策是在學生選擇學校或課程不會對接收學校造成負面影響的情況下,支持並促進學生的選擇。教育局有責任為本學區內的每一位學生提供符合猶他州法律和州教育委員會規則的教育服務,並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根據此處的限制和規定,為任何居住在本州另一學區,但希望在本學區就讀的學生提供教育服務。

定义

就「公開投保」而言,適用下列定義:

"提早入學」是指在十一月十五日至二月的第一個星期五之間,向非學生居住地的學校提出下學年的入學申請。

"年級重新配置」是指在學區或個別學校內,重新組織或調整年級組合或分配方式的過程。這通常涉及到在特定學校中哪些年級被安排在一起,如何在小學、初中和高中之間劃分學生,或調整年級跨度(例如,從K-6轉換為K-5或6-8模式)。

「為年級重新配置而提前入學 」是指在以下情況下,在 8 月 1 日至 11 月 1 日之間申請下一學年入讀非學生居住學校的學校:

  • 校區正在對小學、初中、初級和高級學校進行全區性的年級重組;以及
  • 年級重組將在下學年實施。

「逾期註冊 」申請是指:

  • 在二月的第一個星期五之後,申請下一學年入讀非學生居住學校的學校;或
  • 申請本年度入學的學校並非學生的居住學校。

"非住宿學生」是指居住在就學區域範圍之外的學生。

「公開入學臨界值 」是指根據以下規定確定的學校入學水平(針對提前入學或延遲入學): (a) 入學臨界值; (b) 入學臨界值; (c) 入學臨界值。 猶他州法典 § 53G-6-401 和猶他州教育委員會制定的法規。

"最大容量」是指根據面積和教室空間,特定學校可招收的最大學生人數。

"調整後的學生人數」是指學校根據可用教育空間可招收的實際學生人數。需要注意的是,學校會將教室空間用於保健室、音樂室和學生支援室等無法用作日常課室的地方。因此,每所學校的容量會根據校長、學生服務主任及中小學教育助理總監決定的學校需求進行調整。

"早期開放招生閾值」定義為學校經調整後容量的 95%;然而,由於學校必須預留空間的特殊課程(即雙語沉浸式教學、為特殊教育學生開設的特殊班級、資優/天才課程),此數字可能會有所調整。此數字高於「延遲公開入學閾值」,因為學生註冊人數是在下一學年之前預早決定,以確保學校根據學生註冊 人數獲得適當的教職員編制分配。

「後期開放入學門檻 」定義為學校調整後容量的90%;然而,由於學校必須預留空間的特殊課程(即雙語沉浸式教學、為特殊教育學生開設的特殊班級、資優/天才課程),此數字可能會有所調整。此數目低於 「提早公開入學閾值」,是因為必須確保有足夠的教職員為入學學生提供適當的教育。

"居住地學校」是指根據學生的居住地分配給學生就讀的學校。

「就學區 」是指由教育理事會建立的一個區域,學生從該區域被分配到某所學校就讀。

"平均每日學生人數」的定義為一學年內至少有 160 天在學校就讀的學生人數。

概述

調整後的學校容量以及提早開放註冊和延後開放註冊的人數可在學生服務網站上找到: 公開註冊。

如果一所學校的日平均會員人數低於公 開招生門檻,董事會應允許非本地居民學生入 讀該學校。如果一所學校的日平均會員人數高於開放入 學門檻,董事會可酌情允許非本地居民學生在滿 意地完成此處規定的申請程序後入學。該門檻的決定應在下一學年的12月1日之前,由學生服務部、中小學教育助理總監和學校行政人員在公開董事會會議上提出建議。

董事會或其指定人應在其網站上提供有關學區、學校、課程、政策和程序的資訊,以便所有身為本州居民並表示有興趣轉入學區內學校的學生都能獲得這些資訊。

為了讓猶他州學生就讀學生居住地以外的校區學校,非居住地學生的家長必須在學生服務網站上向校區提交網上申請: 公開註冊程序。

若要被視為 「提前入學 」申請,學生家長必須在申請學年之前的12月1日至2月的第一個星期五遞交申請表,以便在下一學年開始在學區首次入學。在本學年或下學年二月的第一個星期五之後提交的申請將被視為 「遲入學 」申請。

如果校區正在對其小學、初中、初級和/或高中進行全校性的年級重新配置,而該年級重新配置將在下一學年實施,則教育董事會應在年級重新配置前一年的 8 月 1 日前向家長發出該年級重新配置通知。教育董事會應向居住在本學區的每一位學生家長及其他有興趣的各方提供書面通知,告知他們經修訂的提前入學申 請期,從8月1日開始至11月1日結束。

邊界變更後的公開註冊申請

儘管有提前和延遲公開入學申請截止日期的規定,受學校邊界變更影響的學生可在邊界變更生效之 日後30天內提交公開入學申請。

接受或拒絕申請通知書

對於提前入學申請,學區(學生服務處)應在學區收到申請後六周內,或在 3 月 31 日前(以較遲者為準),提供接受或拒絕該申請的書面通知。對於下一學年的逾期入學申 請,應在學區收到該申請的兩週內,或在新學年開 始前的星期五之前,提供接受或拒絕該申請的書面 通知。

對於本學年的逾期入學申請,應在學區 收到申請的兩週內提供接受或拒絕的書面 通知。對於受地界變更影響的學生提交的入學申 請,應在收到申請後兩週內發出接受或拒絕 的書面通知。接受入學申請的書面通知也應寄送給非居民學生在普羅沃市學區的居住學校。

拒絕註冊上訴

非本地居民學生被拒絕首次註冊或繼續註冊可向董事會提出上訴。必須在申請被拒絕之日起十五(15)天 內,向教育局提交要求上訴的書面通知。在隨後的任何訴訟程序中,學區的決定將被 維護,除非學區的決定被明確和令人信服的證據 證明違反了適用的法律或法規,或者是武斷和 任意的。

應用標準

接受或拒絕申請應根據個別情況而定。每項申請都將採用一致的標準,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 任何非本地居民學生不得自願報讀校區內的課 程,除非校區根據個別情況,確定該非本地居 民學生所申請的課程可以容納更多的學生, 而且該學生所申請的班級、年級和學校建築 物有足夠的空間、設施和教師。對於中學,校區在決定接受或拒絕申請時,也可能會考慮綜合課程的容量。這些課程的例子包括但不限於雙語沉浸式課程、資優課程、進階學位課程及兼讀課程、CTE課程。值得注意的是,學校可能會在一般情況下開放,但在特定年級可能會因為入學人數超過經調整的容量而關閉。
  2. 學區應優先照顧屬於軍隊成員(定義見第 6.1.1 節)子女的學生。 猶他州法典 § 53B-8-102.)
  3. 如有必要,校區應維持異質學生群體,以避免違 反憲法或法定的學生權利。
  4. 不得要求校區提供其以前未向自己的學生提供的任何計劃。如果校區沒有提供學生所需要的課程,在審核學生的申請時,應考慮這一事實。
  5. 校區應考慮未來學生是否願意遵守校區政策。 
  6. 校區應考慮申請人的兄弟或姊妹是否就讀於所申請的學校或校區內的其他學校。
  7. 學區可優先接受居住在學區內的學生的申請,而非居住在學區內的學生的申請。
  8. 校區可能會考慮所要求的轉學是否是為了學生的健康或安全。
  9. 如果學生已根據公開入學(無論是在學年開 始時生效,還是在學年中生效)轉至另一所學校就讀 本學年,校區可能會拒絕其轉學申請。

入學標準不得包括學生以前的學業成績、運動或其他課外活動能力、學生需要特殊教育服務而有空位的事實、以前的紀律處分程序,但如果學生嚴重違反法律或學校規則,包括本學區的規則,而這些規則可能不是學生以前行為發生所在學區的規則,則學區可以拒絕其申請。如果學生長期行為不檢,如果持續下去,將危 及人身安全或財產安全,對學校造成嚴重破壞, 或對學校工作人員造成不合理的負擔,校區可能 會拒絕這些學生的申請。

董事會可酌情允許曾有行為問題的學生暫 時入學。在此情況下,學生服務部會根據個 別情況,制定允許非本地居民學生註冊的條件。學生服務部也可以對以前在本學區註冊的非本校居民學生施加此類條件,在此條件下,該非本校居民學生將被繼續註冊。

張貼學校註冊資訊

對於每所學校,校區應在校區網站上公佈以下資訊:

  1. 學校的最大容量;
  2.  學校調整後的容量;
  3. 用於計算開放入學門檻的學校預估註冊人數;
  4. 學校在十月一日、一月二日和四月一日的實際註冊人數;
  5. 該校的非本地居民學生註冊申請數量;
  6. 接受的非住宿生註冊申請數量;以及
  7.  轉校的住校生人數。

普羅沃市教育局的學校註冊資訊公佈在學生服務網站的 "Open Enrollment"(公開註冊)資訊項下,您可以在下面訪問該資訊:

參加校際比賽

非本州居民的學生參加校際比賽,應按照州教育理事 會與猶他州中學活動協會協商制定的規則進行。參賽的決定應與中學校長、中學教育助理總監和學生服務主任共同合作。學監將向教育理事會提供報告,說明每所高中的選校生參與猶他州高中活動協會贊助的每項活動的情況。有關校際活動參與的上訴將直 接向教育理事會提出。

終止註冊

一旦非居民學生在本學區的學校註冊,該學生可以繼續在該學校註冊,但必須遵守為本學區學生制定的所有規則和標準,並且無需提交年度或定期申請,除非發生以下情況之一:

  1. 學生畢業;
  2. 學生不再是猶他州居民;
  3. 學生被停學或開除學籍;或
  4. 學區確定該學校在下一學年的入學人數將超過開放入學門檻。

但是,即使將超過開放註冊的門檻,學生在以下情況下仍可繼續註冊:

  1. 當軍隊成員(定義見猶他州法典§ 53B-8-102)在永久轉換工作地點後,從臨時住房搬到相關邊界以外的永久住房時,該軍隊成員在幼稚園至10年級的子女可以繼續就讀,直到學生完成本學年為止,而該軍隊成員在11或12年級的子女可以繼續就讀,直到學生畢業為止。
  2. 如果非本地居民學生因安全原因在非本地居民學校就讀,因為在學生的鄰里和其居住地學校之間沒有提供校車服務,該學生可以留在該學校上到所提供的最高年級,之後可以在非本地居民學校所連接的初中、初高中或高中就讀,直到畢業。

否則,當超過開放入學門檻時,將根據在校時間來決定哪些非居民學生在下一學年不能繼續入學,最 近入學的學生將首先被剔除,當多名非居民學生在校天數相同時,則採用抽籤制度。不被允許繼續在本學區註冊的非本區居民學生應在被拒絕註冊學年之前的學年的3月15日或之前得到通知。

交通运输

非本地居民學生的家長必須自行安排學生上學和下學的交通。如果校區學生有資格從校車路線上的該點被接送到同一所學校,且該學生的出現不會增加校車路線的成本,那麼校區將在校區內經批准的路線上的可用空位的基礎上為非本地居民學生提供到就讀學校的交通服務。空位校車將首先提供給居住在普羅沃市學區內的學生,然後才開放給居住在學區範圍外的學生。

退學

除以下針對特許學校學生的規定外,非居民學生的家長可通過以下方式之一讓學生從非居民學校退學:

  1. 提交學生下一學年在其居住學校註冊的意向通知。
  2. 提交下一學年學生入讀另一所非居民學校的意向通知。

除非之前已就入讀其他學校作出規定,否則,如果學區解除非本學區住校生的註冊,學生服務處應通知該學生的居住地學區。

如果學區收到另一學區的通知,說居住在本學區,但已在另一學區註冊的學生,已從該學區解除註冊,則學區應讓該學生在適當的學區學校註冊,並採取必要的其他步驟,以確保遵守有關就學的法律。

董事會可允許居住在州外的學生在本學區上學,但對非居民子女收取的學費至少應相等於該子女所入學的學校課程的人均成本,除非董事會在公開會議上決定免除該子女的全部或部分費用。在決定招收哪些非居民學生時,董事會可優先考 慮服兵役者的子女(如猶他法典§53B-8-102所定義 的)。此類行動應記錄在會議記錄中。

特許學校返校生

來自特許學校的學生若住在學區內,並在六月三十日之前提交下一學年所需的入學資訊,則該年將入讀其邊界學校。但是,如果該特許學校已關閉,而學生因該學校關閉而離開,則無論何時提交註冊資訊,他們都將在邊界學校註冊。

如果入學申請是在6月30日之後提交的下一年度或當年的入學申請,學生仍然可以入讀有空位的校區學校、年級、計劃或課程。「可用學額 」是指該年級或課程的學生人數少於學區的招生容量。

但是,如果學校有文件顯示,學校社區理事會已將該校一半以上的 LAND 信託基金用於減少特定年級、計畫或課程的班級人數,則 「低於容量 」標準不適用。在此情況下,學校可優先減少每班學生人數。

為了方便特許學校學生的轉學,校區在我們的 學生服務部公開招生網站。

  1. 學區內學額不足且可供特許轉校生就讀的小學;
  2. 小學內容量不足的年級和特殊課程,可供特許轉校生使用;
  3. 根據語言藝術、科學和數學的計算容量,容納能力低於特許轉校生的中學;以及
  4. 中學內的特殊課程,該課程的容量低於許可轉學的學生。儘管有這些限制,如果校區認為有必要保護 學生的健康或安全,學生可以隨時入學。

DCFS 案件公開註冊要求的例外情況

無論學生的居住地或上述的開放入學規定為何,如果猶他州兒童和家庭服務部認為學生入 學是符合以下規定所必需的,那麼學區應允許學生在學區學校入學。 42 U.S.C. § 675。

McKinney-Vento 學生公開註冊要求的例外情況

無論學生的居住地或上述的開放入學規定為何,只要根據McKinney-Vento法規的規定,為了遵守《無家可歸兒童和青少年教育法案》(42 USC Chapter 119, Subapter VI, Part B)的規定,校區應允許學生在校區學校入學。

结论

為了管理開放招生的政策,已概述了規範轉學容量、轉學申請及學生轉學申請標準的程序。董事會指示校監制定管理開放招生的程序,以方便學生選擇,同時維持有序的教職員編制和時間安排計劃,以及有序的學校氛圍。

法律参考资料

董事會核准

  • 2013 年 1 月 8 日
  • 已修訂:2025 年 1 月 14 日

程序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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