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修訂:26 9 月, 2023
第 1920 号政策:地区选票措施的选举活动道德规范
普罗沃市教育局可能会定期寻求公众支持的投票倡议。本政策代表了董事会的一项承诺,即学区将遵守犹他州制定的选举法。此外,董事会希望向赞助人保证,此类投票倡议及随后的选举前活动将采用公平、适当和负责任的标准。
委员会认识到向公众宣传投票倡议和推动投票倡议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在选举前的活动中,学区将积极告知公众--包括在决定将该项目作为投票倡议之前所做的工作/理由--有关在即将到来的选举中寻求通过重要事项的前景。这项告知公众的工作可能包括合理使用学区资源。
通过积极争取支持、竞选捐款和 "赞成 "票来积极宣传投票倡议的活动将与几乎所有的地区资源分开。公民委员会将领导投票倡议的宣传活动。捐款和旨在争取支持和 "赞成 "票的竞选活动将由公民委员会负责。在大多数情况下,学区资源(除了可能使用学校/学区场地举行委员会会议外)将不参与投票倡议的宣传活动。
学区员工可根据其个人权利,在竞选活动中佩戴纽扣或其他代表其个人政治观点的饰物。但他们不得与学生、教职员工或家长进行辩论或劝说性讨论。校内的任何及所有徽章和其他此类材料(服装、标志等)都必须符合所有员工的既定职业标准。
制定本政策和程序的目的是为了让普罗沃市教育局的公民和赞助人对教育委员会开展投票倡议活动的动机和所期望的透明度充满信心。
董事会指示学监制定程序,指导学区内各党派在有关学区投票倡议的活动中的行为和活动。
经教育委员会批准:
2014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