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次修改:4 2 月, 2025
政策編號 6020 預算編制與管理
下載政策 No.
目的
普羅沃市教育局預算政策的目的是指導預算的編制和管理。
- 營運預算政策
- 校區將以目前的收入支付目前的支出。校區將避免以支付未來年度支出為代價的預算程序,例如延遲支出、累計未來年度收入或滾存短期債務。(猶他州法典 53G-7-305)
- 預算將提供足夠的資本、設備維護費用,以及有秩序地更換資本設施和設備。
- 校區將維護線上預算控制系統,以協助遵循預算計劃。
- 學區將編制每月報告,將實際收入和支出與預算金額進行比較。(猶他法典 53G-7-309)
- 在可能的情況下,學區會將績效評量和生產力指標與預算結合。
- 學區將使用預算方法,每年的所有支出都必須有合理的理由。
- 本學區在編列預算時,將遵守所有州及聯邦規定,以確保符合所有計劃的維持努力 (MOE) 要求。本學區瞭解,若州或地方收入大幅下降,州政府可能會給予豁免。「維持努力 」是猶他州教育委員會要求學區每年在各種州和聯邦限制計劃中達到的財務支持水平。
- 不論 Title I 狀態或特殊教育學生數目為何,使用分配的方案都將公平分配。所有與 MOE 有關的計算都將記錄在案。
- 編列預算時,校區不會以聯邦資金取代州及地方資金。全年的任何預算調整也將遵循此原則。
- 資本改善預算政策
- 校區將制定並管理資本改善的多年期計劃,並每年更新。
- 校區將依據教育董事會的優先順序為主要資本專案編列預算。
- -校區將協調資本改善預算的制定與營運預算的制定。將預測與新資本改善相關的未來營運成本,並將其納入營運預算中。
- 校區將維護所有資產,使其維護水平足以保護校區的資本投資,並將未來的維護及更換成本降至最低。
- 校區會在每項資本專案提案提交董事會核准前,先確定該提案的預算成本和潛在資金來源。
- 校區將限制任何新建或重置建築,使其符合州立校舍使用準則。
- 債務管理政策
- 根據法律規定,校區將把長期借款限制於資本專案和設備採購。
- 一般義務債務總額將不超過區內應課稅財產合理公平市值的 4%。(猶他州憲法,第 XIV 條,第 4 (1)(b) 款)
- 學區不會將長期債務用於目前的營運。
- 學區將履行所有到期的債務償還義務。
- 校區將就其財務狀況與債券評等機構保持溝通。校區將遵循在每份財務報告和正式聲明中充分披露的政策。
- 學區將持續向資本市場揭露年度財務資訊,以及可能影響學區財務實力的重大事件。
- 收入估算政策
- 校區將透過客觀、分析性的程序來估計年度收入。校區不會在預算中納入無法以文件證明其來源和金額的收入。
- 基金餘額與儲備政策
- 為維持並保護校區的長期財務能力,普通基金的基金結餘和儲備總額將維持在或接近普通基金總收入的 5%。
- 資本基金將維持被視為足以應付緊急維修情況的最低餘額。
法律参考资料
教育委员会批准
- 2012 年 10 月 9 日
- 經修訂並經董事會核准: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