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次修改:16 1 月, 2025
6605 程序 1 校车上的学生行为
學生應遵守這些規則和其他合理的期望。
- 學生應在預定校車到站時間前五分鐘到達指定的校車站。
- 學生應在遠離校車停靠站的安全地點等候,避開交通要道。
- 學生應有秩序排隊等候,避免喧嘩打鬧。
- 學生應避開巴士前方的道路或街道,直到巴士完全停車且司機發出過路信號。
- 學生進入校車後,應直接走到空位或指定座位上。
- 學生應保持坐姿,面向前方,雙腳著地,並保持走道和出口暢通。
- 學生應保持課堂行為端正(不得高聲說話、大笑、大喊大叫、行為不檢或不正當),並迅速、恭敬地服從司機。
- 學生不得在校車上、從校車上或向校車內投擲或傳遞物品。
- 學生只允許攜帶適合放在膝上的物品(樂器、背包等)。滑板僅允許放在學生膝上。
- 不得在巴士過道上使用滑板。
- 禁止在校車上使用下列物品:粗言穢語或持有煙草、酒精、毒品、任何其他違禁物品或武器。
- 學生應避免在校車上飲食(避免因運動而窒息)。
- 學生不得攜帶危險物品、滋擾性物品和動物上車。
- 學生應尊重他人的權利和安全。
- 除了在指定的車站外,學生不得上車或下車,並且只能乘坐指定的校車。
- 學生不得將身體部位或物品伸出車窗外。
- 學生不得通過校車的後保險桿 「搭便車」。
- 損壞校車或屬於校車乘客的物品應由負責損壞的學生支付。
- 當公共汽車駛近或駛過鐵路軌道時,學生應保持完全安靜。
批准日期
- 2014 年 3 月 11 日
- 已修訂:2014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