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次修改:25 3 月, 2025
政策 5200 無毒品、酒精和煙草工作場所政策
普羅沃市教育局有責任維護公眾的信任和信心,為學生和市民提供一個安全的學校環境,為員工提供一個安全的工作場所。校區致力於提供一個無毒品、無煙草/煙霧和無酒精的工作場所。普羅沃市教育局的員工應該遵守聯邦、州和當地有關使用、分銷、製造和/或持有酒精、毒品和煙草的法律。根據違規的嚴重程度,違反本政策可能會導致紀律處分,最高處分包括解雇。
法律参考资料
- 21 U.S.C. § 801 et seq.管制物質法
- 41 U.S.C. § 8101 et seq.; 34 C.F.R. 84.100, et seq.無毒工作場所法
- 20 U.S.C. § 7101-7118 安全無毒學校與社區法
- 猶他州法典 32B-1-101, et seq.酒精飲料管制法
- 猶他法典 58-37-1, et seq.猶他州管制物質法
- 猶他州法典 26-38-1, et seq.猶他州室內清潔空氣法
- 猶他州法典 53G-8-602 在學校或學校贊助的活動中持有或飲用酒精飲料
教育委员会批准
2015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