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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21 3 月, 2025

政策 5020 P1 雇用標準與實務

雇用標準與實務

工作職缺

為了吸引合格的候選人,學區在必要時會在學區內外開放職位。

所有 ESP 職位空缺通常會公佈兩 (2) 週,或在極端情況下,經副總監批准,至少公佈一 (1) 週 (www.provo.edu),並將透過每週員工通知寄送。

应用

若要申請職位,申請人必須在普羅沃市教育局申請人入口網站完成適當的申請。

申請人有責任

  • 在以下網站查閱職缺 www.provo.edu.
  • 在職缺張貼後的五 (5) 個工作天內,或在職缺張貼標示的截止日期前,提交職缺張貼所要求的資訊,申請此類職缺。

訪談

只有符合已公佈的職務說明所述標準的合格申請人才會被考慮參加面試。任何申請人都不得假定他/她有權參加工作面試。

考慮候選人

合格的非本區申請人將與合格的本區申請人同時獲得考慮。在所有情況下,空缺將由該職位最合格的候選人填補。當所有候選人都具有同等資格時,將按以下方式對區內員工給予額外考慮:

  • 因 RIF 或其他重組而被解僱,導致區內職位淨減少的現職員工,將首先獲得考慮。
  • 根據《美國殘障人士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DA) 的規定,有權要求調職作為一種遷尌的在職員工。

僱用

為了完全遵守聯邦、州和當地法律,並確保學區的雇用行為合法且合乎道德,我們將遵循以下標準:

  • 校區將聘請最合適的人選,但必須嚴格遵守 b 和 c 項(如下所列)。
  • 負有監督責任的人員不得僱用其將對其直接或間接負責的親屬,也不得將某人置於將由其親屬監 督的環境中。
  • 所有新員工,不論其最初在薪資表上的位置為何,都將根據其員工分類處於臨時狀態。

教育委员会批准

2014 年 3 月 11 日

已修訂:2017 年 11 月 6 日

相关政策、程序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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