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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次修改:7 2 月, 2025

4400 程序 2:家庭學校、獎學金學生和私立學校學生參加全州評估和州測試的情況

猶他州法規和 USBE 規則要求所有公立學校學區提供機會給猶他州學生,不論他們是家庭學校學 生、私立學校學生或獎學金學生,只要家長願意,都可以參加州規定的評估。由於州規定的測驗需要使用個人學生資訊,因此所有私立、家庭學校及獎學金學生的資料都必須註冊到學區的學生資訊系統 (SIS),以便產生州規定的評估。

家庭學校學生參與

在家上學的猶他州居民學生,在方便學生的情況下,可以在學區參加全州評估,但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 學生必須滿足猶他州法第 53G-6-204 條規定的家庭學校要求。
  2. 在家上學的學生必須支付測驗的費用或收費,與在學校註冊的學生必須支付費用或收費的基 礎相同。
  3. 學區應決定在哪所學校符合資格的家庭學校學生將參加全州評估。
  4. 校區可酌情要求家長或成人代表家庭學校學生參與全州評估的管理。

在家庭學校學生或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的要求下,學區應提供一份全州評估日期的時間表、家庭學 校學生可能接受測驗的地點,以及學區對家庭學校學生參加全州評估的相關政策。希望參加特定全州性評估的家庭學校學生,必須在測驗日期前至少 60 天向研究與評估主任提出請求。學區應在收到請求後至少 15 天內對該請求做出書面回應。如果參加測驗的請求獲得批准,校區應向在家上學的學生及其家長或監護人提供書面通知,說明測驗規則,包括成人和學生所需的身份證明和居住證明,以及在家上學的學生可以或不可以攜帶或用於測驗的工具或材料。

獎學金學生參與

獎學金學生」是指根據「猶他州適合所有人獎學金計劃」或「特殊需求機會獎學金計劃」獲得獎學金的學生。

符合資格的學校 "是指已獲准參加猶他州全民教育獎學金計劃的學校。

合格學校」是指參加「特殊需求機會獎學金計劃」的學校。

未在合格學校或合格學校註冊的獎學金學生可獲學區允許參加在學區進行的全州評估,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學生必須預先支付學區舉辦測驗的全部費用。這些測驗費用包括材料、評分、報告及州政府相關費用。
  2. 學區應決定獎學金學生可在哪所學校參加全州評估。
  3. 校區應確定學校可容納的獎學生人數限制(如有)。

當獎學金學生或其家長提出要求時,學區應提供一份全州評估日期表、獎學金學生參加測試的地 點,以及學區對獎學金學生參加全州評估的相關政策。希望參加特定全州性評估的獎學金學生必須在測驗日期前至少 60 天以書面提出請求。學區應在收到請求後至少 15 天以書面回覆該請求。如果參加測驗的請求被批准,學區必須以書面通知學生測驗的規則,包括所需的身份證明和居住證明,以及學生可以或不可以攜帶或使用的測驗用具或材料。

獎學金學生的測驗結果不得提供給學生、學生家長和獎學金計劃負責人以外的任何個人或實體。但是,如果該學生部分時間在公立學校就讀,則該成績也可提供給該學生部分時間就讀的公立學校。

在合格學校或合格學校就讀的獎學金學生可獲學區允許參加在學區進行的全州評估,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獎學金學生的學校必須代表學生向學區申請參與的許可。
  2. 學生或學校必須預先支付學區舉辦測驗的全部費用。這些測驗費用包括材料、評分、報告及州政府相關費用。
  3. 學區應決定獎學金學生可在哪所學校參加全州評估。
  4. 校區應確定學校可容納的獎學生人數限制(如有)。
  5. 校區可視情況要求符合資格的學校或合格學校提供管理人員參與監督或監考測驗。

在符合資格的學校或合格學校的要求下,如果學區正在對其學生進行評估,學區應向學校提 供一份全州評估日期的時間表、獎學金學生可能接受測驗的地點,以及學區對獎學金 學生參加全州評估的相關政策。符合資格的學校或合格學校如果希望讓其學生參加某一特定的全州性評估,必須在測驗日期前至少 60 天以書面形式提出請求。學區應在收到請求後至少15天以書面回應該請求。如果參加測驗的請求獲得批准,學區應向學校提供書面通知,說明測驗規則,包括教職 員和學生所需的身份證明和居住證明,以及學校教職員或學生可以或不可以攜帶或用於測驗 的工具或材料。

在符合資格的學校或合格學校就讀的獎學金 學生的測驗結果不得提供給學生、學生家長、 符合資格的學校或合格學校,以及獎學金計 劃管理者以外的任何個人或實體。但是,如果該學生部分時間在公立學校就讀,則測試結果也可提供給該學生部分時間就讀的公立學校。

私立學校參與

身為猶他州居民的私立學校學生可能會被學區允許參加在學區進行的全州評估,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私立學校學生的學校必須代表學生向學區申請參加許可。
  2. 學生或私立學校必須預先支付學區舉辦測驗的全部費用。這些測驗費用包括材料、評分、報告及州政府相關費用。
  3. 學區應決定私立學校學生可在哪所學校參加全州性評估。
  4. 校區應確定學校可容納的非公立學校學生的人數限制(如有)。
  5. 校區可視情況要求參與的私立學校提供行政人員參與監測或監考。

在私立學校的要求下,如果學區正在對其學生進行評估,學區應向私立學校提供一份全 州評估日期表,私立學校學生可能接受測試的地點,以及學區對私立學校學生參加全州 評估的相關政策。私立學校若希望讓其學生參加特定的全州性評估,必須在測驗日期前至少 60 天提出書面請求。學區應在收到請求後至少15天內對該請求做出書面回應。如果參加測驗的請求獲得批准,校區應向私立學校提供書面通知,說明測驗規則,包括教職員和學生所需的身份和居住證明,以及私立學校或學生可以或不可以攜帶或用於測驗的工具或材料。

非猶他州居民的私立學校學生只有在預先支付個別評估的全額費用後,才能參加全州評估。

私立學校學生的測驗結果不得提供給學生、學生 家長和私立學校以外的任何個人或實體。但是,如果該學生部分時間在公立學校就讀,則測試結果也可以提供給該學生部分時間在公立學校就讀的學校。

有 IEP 或 504 住宿的學生注意事項

如果私立學校或獎學金學生訂有 IEP 或 504 住宿計劃,需要特殊的考試住宿,則私立學校或家長有責任在初次請求時說明。普羅沃市教育局的研究和評估主任將審查所請求的調適,並確定請求的費用和可行性。需要注意的是,Aspire Plus 或 ACT 等全國性考試的調適措施是由評估機構決定的,並會在評估日期之前通知家長和/或私立學校。

法律参考资料

通过

  • 2015 年 2 月 10 日
  • 已修訂:2025 年 1 月 14 日

相关政策、程序和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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