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次修改:5 12 月, 2023
政策 3422 P1 学生运动:脑震荡和头部伤害
在 2011 年犹他州立法会议期间,众议院通过了第 204 号法案,要求业余体育组织(包括公立学校)"采用并执行脑震荡和头部损伤政策"。H.B. 204 法案要求业余体育组织:
- 通过并执行脑震荡和头部损伤政策;
- 将此政策告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 在允许孩子参加体育活动之前,要让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政策上签字;
- 描述脑震荡和头部损伤政策的要求;
- 当儿童被怀疑受到脑震荡或头部外伤时,让其退出体育比赛;以及
- 禁止受伤儿童参加业余体育组织的体育赛事,直到该儿童从接受过脑震荡损伤评估和管理培训的合格医疗服务提供者处获得医疗许可。
保护头部受伤的学生运动员
- 发布普罗沃市学区《保护头部受伤学生运动员政策
- 学区将根据要求在其网站上公布 "创伤性头部损伤 "政策。 b. 将向所有参与体育项目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有关如何获取学区脑震荡和头部损伤政策的信息。
- 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普罗沃市校区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体育教师/指导员、教练以及任何其他监督竞赛和比赛的 人员,都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校区在职培训会议,会上将讨论与体育活动相关的脑震荡管理程序。学校管理人员将记录并保存每位参赛者的姓名。
- 给家长/法定监护人的通知 许可表 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参加任何体育活动时,都必须签署一份许可表,承认他们有责任 "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 "本政策和程序。
- 体检合格证明
- 任何被怀疑受到脑震荡或头部外伤的儿童都应立即退出体育比赛。
- 在接受过脑震荡损伤评估和处理培训的合格医疗服务提供者对该儿童进行评估之前,应阻止其重返体育赛事。
- 向学校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证明该合格医疗服务提供者在作出声明之日前三年内已成功完成脑震荡评估和处理方面的继续教育课程。
- 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说明孩子已被允许恢复参加体育比赛
县卫生局的护士和体育教育专家应每年审查本协议。任何变更或修改将首先提交给普罗沃市学区学生服务部,然后由学生服务部审核并向体育部工作人员(包括教练和学校其他相关人员)分发修订后的书面指南。
犹他州教育委员会于 2011 年 8 月 6 日通过了 R277-614。该规则指示地方教育局使用 USOE/风险管理的政策范本制定政策,为相关人员提供培训,向家长/监护人通知地方教育局的政策,张贴地方教育局的政策副本,并使用家长/监护人的确认和许可表格范本。政策与程序 3422 完全符合 USOE 和风险管理的指示。
批准日期
2011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