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次修改:6 2 月, 2025
政策 3315:學生重返社會計劃
曾犯下暴力重罪或武器罪行的學生重返社會計劃
普羅沃市學區教育董事會和學區總監的任務是為犯有暴力重罪或武器罪並居住在學區範圍內的學生制定重 新融入計劃。該政策和程序涉及學區在學生因犯罪被判刑後幫助他們重新融入公立學校體系的責任。
學區應遵守下列法律規定 猶他州法典 53G-8-213 和 猶他州眾議院法案 418 (2024)該法律概述了因暴力重罪或武器犯罪而被捕、被起訴或被少年法庭判決的學生重返社會的責任和 程序。法律要求校區在收到違法學生住在校區範圍內的通知後五(5)天內採取行動,並開始為學生制定重返社會計劃。該程序將概述制定重新融入計劃的步驟和責任。
法律参考资料
董事會通過
-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