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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訂:26 9 月, 2023

政策编号 1620 地区年度报告

财政年度

学区的财政年度从 7 月 1 日开始,到 6 月 30 日结束。

年度财政审计和报告

学区的账目应每年由一名合格的注册会计师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费用由学区承担。审计工作应按照《犹他州法典》的要求进行。随后的审计报告也将按照《犹他州法典》的要求编写。审计报告的副本应按以下要求提交:

  1. 审计报告副本应在每年 10 月之前提交教育委员会。
  2. 在对审计报告进行必要的审计调整并经一名或多名审计员核实后,应按照规定的期限 将完成的审计报告送交州教育办公室。
  3. 完成的审计报告副本应按规定期限提交审计长办公室。

教育委员会是学区审计委员会,除非委员会以多数票另行成立学区审计委员会。

其他统计和财务报告

学区应按照州教育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形式和内容,将上一学年的统计和财务报 告,包括法律或州教育委员会要求的项目,提交给州总监。

年度保证书

除非获得州教育办公室的授权,否则董事会应在每年 10 月 1 日前向州公共教育总监发函,信中应包含州教育办公室条例所要求的保证。

法律参考资料和简介:

犹他州法典》第 53G-4-403 条。53G-4-403

学区或特许学校 财政年度 - 统计

犹他州法典51-2a-102(2004)

年度财政审计和报告 年度财政审计和报告 年度财政审计和报告 年度财政审计和报告

犹他州法典年鉴51-2a-201(1) (2004)

审计与报告 年度财政审计

犹他州法典年鉴51-2a-202 (2004)

报告年度财政审计和报告

犹他州法典》第 53G-4-404 条。53G-4-404 

报告年度财务审计和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犹他州行政法规规则 R277-484-1,-3(2003 年 6 月 17 日)

其他统计和财务报告

犹他州行政法规 R277-108-4(2003 年 6 月 17 日规则 R277-108-4(2003 年 6 月 17 日)

年度保证书

犹他州行政法规 R277-108-5(2003 年 6 月 17 日规则 R277-108-5(2003 年 6 月 17 日)

年度保证书

经教育委员会批准:

2013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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