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修訂:26 9 月, 2023
第 1523 号政策 业务管理员的资格和职责
就职宣誓
业务主管通过宪法规定的就职宣誓获得任职资格:
"我庄严宣誓(或确认),我将支持、遵守和捍卫《美国宪法》和《犹他州宪法》,我将忠实履行我的职责"。
一般职责
在教育董事会和学监的领导下,业务主管应
- 保管理事会印章,并使用印章对所有需要认证的事项进行认证。
- 出席执行局的所有会议,依法保存准确的会议记录,但《政策》第 1402 条规定的某些非公开会议不得记录在案,并保管执行局的记录;
- 保管地区所有资金,对所有资金的收支负责,准确记录所有收入及其来源;
- 与董事会主席会签所有针对学区的授权书和索赔以及董事会批准的其他法律文件;
- 每月编制并向理事会提交一份关于学区收支情况的书面报告;
- 采用州教育委员会批准的统一的预算编制、会计和审计程序,这些程序应符合公 认的会计原则或审计标准,并符合以下规定
- 编制并向执行局提交截至 6 月 30 日的年度收支明细表,包括期初和期末基金余额;
- 协助总监编制和提交法律或州教育委员会要求的预算文件以及统计和财务报告;
- 确保有适当的内部控制措施来保护区的资金;以及
- 履行董事会和总监指派的其他职责。
法律参考资料和简介:
犹他州法典》第 53G-4-204 条。53G-4-204
服务补偿--额外的每日津贴--批准开支
犹他州宪法》第 IV 条第 X 款
就职宣誓
犹他州预算程序法》第 63J 篇第 1 章
会计原则和准则
犹他州法典》第 53G-4-303 条。53G-4-303
业务管理员的职责
经教育委员会批准:
2013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