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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訂:8 10 月, 2024

政策第 1509 號: 主管解僱、減輕職務和停職

终止

经董事会三分之二成员表决通过,总监可在其任期内被解聘。

不得以非法理由采取不利行动

董事会终止、解雇或对总监采取任何其他不利雇佣行动的决定,不得以总监行使宪法保障的权利为依据,也不得以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国籍、残障或年龄为非法依据。

列举原因

解聘总监的原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在评估、补充备忘录或其他函件中指出的缺陷;
  • 玩忽职守,或在上课时间办私事;
  • 在履行规定或指派的职责时不称职或效率低下;
  • 不服從或未遵守董事會指令、政策或行政規章;
  • 醉酒或过度使用含酒精饮料;非法使用毒品、致幻剂或其他受管制物质,或在学校范围内、在学监职责范围内行事或参加任何学校或学区主办的活动时持有、使用酒精、含酒精饮料、毒品或受管制物质,或受到酒精、酒精饮料、毒品或受管制物质的影响;
  • 被判犯有重罪或任何涉及道德败坏的罪行;
  • 未达到学区的职业行为标准;
  • 不受法律保护的、妨碍履行必要职责的残疾;
  • 不道德,是指董事會認為不符合學區所涵蓋社區的公認道德標準的行為;
  • 任何活動,無論是否與學校有關,如果因為宣傳或學生、教職員或社區知悉而損害或降低總監在學區的工作效率;
  • 个人雇用合同中规定的反映特殊雇用条件的原因,或未能保持有效的监督证书;
  • 未能与家长、社区、教职员工或董事会保持有效的工作关系或良好的关系;
  • 攻击员工或学生;
  • 偽造與校區活動相關的記錄或其他文件;
  • 在处理学区事务时向董事会或其他学区官员歪曲事实;
  • 地区财产管理不善;
  • 地区财政资源管理不善;或
  • 未能充分保障学生的安全。

有薪假期或減輕職務

董事會可以多數票通過,因所列任何原因讓警司休帶薪假期,或無原因讓警司休帶薪假期,或安排他或她擔任另一個具有同等薪酬和與僱傭相關福利的職位,此類行動不構成終止僱傭關係。但是,如果採取這些行動是有原因的,則總監有權獲得下節規定的通知,並可要求舉行聽證會,對下文聽證會部分規定的行動提出異議。

通知

在因故解聘总监或采取其他雇用行动之前,应向总监发出合理通知,说明拟采取的行动,并详细说明理由,使其能够公平地说明可能存在的任何错误。总监应被告知不利证人的姓名及其证词的性质。

听力

如果在收到書面通知後,校監希望聽取董事會的意見,並對董事會建議的行動提出異議,校監應在收到通知後15天內向董事會提出書面聽證請求。除非雙方同意延遲,否則聽證會的日期應給予院長合理的時間準備充分的辯護,但不得超過董事會收到書面要求後的30天。董事會可在公開會議中進行聆訊,或在閉門會議中進行聆訊,如根據政策1402閉門董事會會議是適當的閉門會議,除非警司要求公開聆訊,在此情況下,聆訊應對公眾開放。在董事會的聽證會上,學監可聘請律師。校監也有權聽取指控所依據的證據,盤問所有不利證人,並提出無罪或情有可原的證據。在因故終止或採取不利行動之前,董事會應確定是否存在終止或行動的充分理由。該決定應僅基於在聽證會中提出的證據。終止聘任只能由董事會三分之二票數通過。董事會應在聽證會後15天內將其決定通知學監。停職

由董事會以多數票決定,在終止聽證會有結果之前,校監可被安排帶薪休假。通知州教育委員會和 UPPAC

每當董事會知道校監在任何司法或行政程序中被裁定違反任何猶他州教育工作者標準時,董事會主席應通知猶他州教育董事會和猶他州專業實踐諮詢委員會(UPPAC)。董事會主席也應在董事會收到家長指控校監違反任何猶他州教育工作者標準的30天內通知UPPAC。如有可能,通知應使用 UPPAC 執行秘書提供的表格。董事會也應將檢察機構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通知 UPPAC。對於發出通知的每一事件,委員會也應通知 UPPAC 有關的委員會調查或程序、採取的任何紀律行動(或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支持該決定的證據,以及 UPPAC 選擇調查該事件時可能相關的任何證據。在向 UPPAC 提交通知時,理事會可向 UPPAC 執行秘書提出建議,說明在此情況下 UPPAC 的調查是否適當,並考慮到理事會所採取的任何雇用行動。

法律参考资料和简介

  • 猶他州行政規則規則 R277-217-5(2024 年 1 月 10 日)

董事會核准

  • 2013 年 8 月 13 日

修订版

  • 2024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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