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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訂:26 9 月, 2023

1920 P1 地区选票措施的选举活动道德规范

以下准则代表了学区对竞选期间,尤其是涉及学区相关投票措施的选举期间个人行为和学区资源使用的正式期望。这些准则也与所有竞选活动和选举密切相关。

校长/楼宇管理员

允许

  • 可(简要)告知工作人员参加竞选活动的机会。
  • 鼓励向工作人员传达与投票措施有关的可接受和不可接受活动之间的区别。
  • 在为学校出版正常刊物的过程中,可根据学校和学区的正常和常规行为,在学区准备的信息基础上并在此基础上扩充,发布客观公正的事实陈述。
  • 可在社区论坛和俱乐部发言,介绍有关投票措施的事实和客观信息。
  • 可鼓励工作人员和公众投票。
  • 可回答有关投票措施的问题。
  • 如果学区政策一般允许员工佩戴政治徽章,则可在工作时佩戴竞选徽章或类似物品。
  • 可利用自己的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参与竞选活动。

不允许

  • 不得向员工施压或强迫其参与竞选活动。
  • 不得仅为通知员工支持或反对投票措施的会议而使用内部备忘录。
  • 不得将宣传活动与竞选活动相协调,使选区显得支持或反对某项投票措施。
  • 不得以可能被视为宣传投票措施的方式使用公共资源运作发言人办公室。

一般考虑因素

  • 是否与教职员工和协会代表就禁止使用学校内部邮件或电子邮件系统支持或反对投票措施进行过沟通?
  • 这些信息的发布是否符合学校的正常做法(如儿童邮件、通讯、网站或其他形式)?
  • 所提供的信息是否客观公正地陈述了事实?
  • 该活动是否符合学校正常和常规的业务流程?
  • 材料是否准确介绍了投票措施的成本和其他预期影响?

家长和学生家长协会/家长和学生家长组织/学校社区理事会

允许

  • 可使用学校设施举行支持投票措施的会议,但必须在平等使用、无歧视的基础上提供这些设施,而且这是学区正常和定期活动的一部分。
  • 在不使用学区资源(如儿童邮件、通讯、网站或其他形式)的情况下,可单独印制和 分发一份宣传支持投票措施的通讯。
  • 可在 PTSA 通讯或学校通讯中提醒选民即将到来的选举日期。

不允许

  • 不得利用学校设施制作支持或反对投票措施的材料。
  • 不得在学校通讯中印刷和分发宣传投票措施的材料。
  • 不得利用学校或学区主办的活动宣传或反对候选人或投票措施。

学校董事会

允许

  • 可在适当通知的公开会议上集体投票决定支持或反对某项投票措施,反对该措施的人也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

不允许

  • 不得向学区员工施压或强迫其参与竞选活动。

校董会成员

允许

  • 可参与政治活动。

不允许

  • 不得指示学区工作人员执行支持或反对竞选活动或投票措施的任务。

学生

允许

  • 学生可以发起促进或反对候选人或选票措施的学校项目,以获得学分。
  • 学生可以使用公共资源来开展促进或反对投票措施的学校项目,但前提是这些资源可以定期和例行地用于其他学生项目。
  • 学生可自愿(非为获得分数或其他学业补偿)参加学区投票活动。
  • 学生可自愿出席/参加支持投票措施的宣传活动。 

不允许

  • 支持或反对投票措施的学生学校项目不得使用公共。
  • 教师不得向学生布置需要制作或分发材料以影响选举结果的学校项目。

一般考虑因素

  • 学校项目是由学生发起的吗?

总监或其指定人员

允许

  • 可在非工作时间向工作人员通报参加竞选活动的机会。
  • 可回答有关投票措施的问题。
  • 如果学区政策一般允许员工佩戴政治徽章,则可在工作时佩戴竞选徽章或类似物品。
  • 可在其私人拥有的汽车上张贴车窗标志或保险杠贴纸,即使这些汽车在工作时间停放在学校内。
  • 鼓励向工作人员传达与投票措施有关的可接受和不可接受活动之间的区别。
  • 可鼓励工作人员和公众投票

不允许

  • 不得向员工施压或强迫其参与竞选活动。
  • 不得使用地区资源组织分发竞选材料。

一般考虑因素

  • 学区是否有允许员工佩戴政治徽章的政策?

教师和其他雇员

允许

  • 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在社区论坛和俱乐部发言。
  • 可(简要)告知工作人员参加竞选活动的机会。
  • 可利用自己的时间,在非工作时间,在不使用公共资源的情况下参与竞选活动。
  • 可回答与投票措施有关的问题,条件是此类活动与其正常和常规职责相符。
  • 如果学区政策通常允许员工佩戴政治徽章,则可在工作期间佩戴竞选徽章或类似物品。
  • 可在非工作时间,在仅供员工或其他授权人员使用的午餐室和休息室向员工提供竞选 材料。
  • 可在其汽车上张贴车窗标志或保险杠贴纸,即使这些汽车在工作时间停放在学校内。
  • 可鼓励工作人员和公众投票,只要这种鼓励在其他选举中是例行的。

不允许

  • 不得利用工作时间或公共资源宣传或反对候选人或投票措施(如收集签名、分发竞选材料、安排演讲活动、协调电话银行或筹款)。
  • 不得向其他员工施压或胁迫其参与竞选活动。
  • 不得使用地区资源组织分发竞选材料。

一般考虑因素

  • 介绍是否准确地说明了投票措施的成本和其他预期影响?
  • 该员工是否将公共资源用于推动或反对候选人或投票措施?
  • 学区是否有允许员工佩戴政治徽章的政策?

教师/教职工协会领导

允许

  • 可在午餐室和休息室向协会成员提供竞选材料,但仅限于工作人员或其他经授权的个 人使用。
  • 可在协会会议上分发竞选材料。
  • 可在公告板上张贴竞选材料,但公告板必须位于公众无法进入的区域。

不允许

  • 不得使用学校内部邮件或电子邮件系统传达与宣传活动相关的问题,包括代言。
  • 不得在教室或其他公共场所散发宣传材料。

一般考虑因素

  • 是否只在工作人员或其他授权人员专用的区域提供宣传材料?
  • 这种分发是否在非工作时间进行?

设备和用品

允许

  • 学区员工在工作期间可使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投影仪和电脑)向社区论坛和俱乐部作介 绍。
  • 地区雇员在其工作过程中可以利用公共资源制作客观公正地反映事实的信息。

一般考虑因素

  • 介绍是否公正客观地说明了投票措施的成本和其他预期影响?

会议设施

允许

  • 竞选委员会可使用地区会议设施,包括视听设备,用于以下目的

列表

允许

  • 学区可收取事先确定的费用,以支付提供此类名单副本的成本。

不允许

  • 学区不得出售此类名单的副本(尽管他们可以收取事先确定的费用,以收回提供名单副本的成本)。

一般考虑因素

  • - 在回应任何公共记录请求时,学区是否遵守了《家庭教育权利与隐私法》和学区政策?

投票信息

允许

  • 学区工作人员可鼓励员工和公众投票。
  • 公共设施可用于选民登记和定期检查投票情况。

不允许

  • 学区不得迫使或胁迫员工投票

与选举有关的地区出版物

允许

  • 学区可就学区需求和某项投票措施的预期影响制定一份客观公正的事实陈述,并以学区惯 用的方式进行分发。这些信息可以用各种语言印刷,也可以在《反歧视法》的指导下以其他形式传播。
  • 在为选区定期出版刊物的过程中,选区可根据选区的正常行为,对每项投票措施的事实进行客观公正的介绍。

不允许

  • 選區不得以針對特定小群體的方式分發與選舉有關的資訊。针对特定群体并不是指将信息邮寄给学区选民,如家长、服务区域内的家庭、社区领袖或其他一些群体,或邮寄给学区的定期分发名单,以符合学区正常和常规行为的方式提供信息。

一般考虑因素

  • 利用地区时间和地区资源编制的信息是否客观公正地反映了事实?
  • 材料是否准确地介绍了投票措施的成本和其他预期影响?

地区出版物(常规)

允许

  • 学区可在学区定期出版物(如学区和学校通讯)中纳入有关学区需求和投票措施预期影响的全部或部分信息。(例如,学校通讯可具体介绍为该校规划的项目和/或计划)。
  • 如果与投票措施有关的社区会议信息通常会在通讯或社区日历上公布,学区可将此类信息通知教职员工和/或家长。
  • 只要是学区的正常和常规行为,学区可以如实报道校董事会对投票措施的支持。例如,社区通讯通常会报道董事会通过的支持投票措施的决议。
  • 地区可在选举后在地区出版物上感谢市民的支持。

不允许

  • 学区不得利用内部备忘录或其他学区出版物宣传 "赞成票 "运动。
  • 学区不得使用公共资金出版支持或反对候选人或投票措施的材料。

一般考虑因素

  • 信息的介绍是否客观公正?

阅报栏/海报

允许

  • 鼓励员工和公众投票的信息,或提供即将到来的选举日期的信息,如 "11 月 4 日投票",可张贴在区所属的阅报栏上。
  • 在选举之后,学区可以在学区拥有的阅报栏上向公民表示感谢。
  • 竞选材料可张贴在教职员工活动室的公告栏上。- 可在学校/学区范围内张贴客观公正的信息,介绍由投票措施资助的预期改进措施。

不允许

  • 学区不得在阅报栏或海报上展示 "学校投票 "标志或其他此类宣传信息。
  • 不得在学区内公众可进入的任何区域或教室张贴支持或反对候选人或投票措施的标语。
  • 区属车辆不得用于展示政治材料。

调查与研究

允许

  • 学区可开展调查和/或其他社区研究,包括人口统计问题,以确定社区的优先事项、公众对学区绩效的看法和/或向社区通报学区计划和政策。
  • 学区可开展社区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问卷、调查、研讨会、焦点小组和论坛),以确定 社区在计划和/或设施方面的优先事项及其相关总成本和每千次评估的预计费用。

不允许

  • 学区不会使用公共资金进行旨在支持或反对某项投票措施的调查。
  • 選區在進行與選舉有關的調查時,不得以登記選民或其他特定的選區居民小群組為對象。

一般考虑因素

  • 校董事会是否已通过决议,授权将某项措施列入选票?
  • 与选举有关的调查是否针对特定分组?

技术(网站、电子邮件、社交媒体、计算机化呼叫系统)

允许

  • 学区可对事实进行客观公正的陈述,并在其网站上公布相关信息,包括学区需求信息和投票措施的预期影响。
  • 学区网站可允许浏览者进行选择,以了解某项选票措施对特定学校的预期影响,或以其他方式允许读者更详细或更不详细地探讨问题。
  • 学区可按惯例更新其网站上的信息
  • 工作人员可以客观公正地回答有关投票措施的询问。

不允许

  • 地区网站不得用于支持或反对候选人或投票措施。

一般考虑因素

  • 编写的材料是否客观公正地陈述了事实?
  • 材料是否准确地介绍了投票措施的成本和其他预期影响?
  • 是否与教职员工和协会代表就禁止使用学校技术支持或反对投票措施进行过沟通?

通过:

2014 年 4 月 15 日

政策和表格:

第 1920 号政策:地区选票措施的选举活动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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