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修訂:14 6 月, 2023
特殊饮食住宿
因医疗或特殊饮食原因而进行的膳食调整/便利措施
2008 年《反歧视法修正案》(P.L. 110-325;2008 年 9 月 25 日)对《反歧视法》和 1973 年《康复法》第 504 节中 "残疾 "一词的含义和解释做出了重要修改。根据《美国残疾人权利法修正案》,大多数严重影响主要身体功能或限制主要生活活动的身体和精神损伤均构成残疾。
平等参与计划
普罗沃市教育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确保残障儿童平等地享受计划福利。计划官员应与家长和监护人合作,确保儿童获得安全的膳食,并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学校膳食计划。
有特殊饮食需求儿童的医疗声明
申请更改膳食时,需要州执照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出具书面医疗证明。即使残疾诊断相同,情况也往往不同。在制定适当的膳食调整方案时,应考虑残疾的性质和儿童的年龄。
所有残疾考虑因素都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医疗证明无需提供具体的诊断名称,也无需使用 "残疾 "或 "残障 "一词。医疗证明必须包括
- 儿童饮食中应减少的食物;以及
- 要替代的食物或选择的食物。
如果我们没有收到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您的孩子将获得包含经批准的膳食模式中所要求的膳食成分的膳食。我们不接受由家长或监护人填写的医疗证明。在犹他州,以下职业有权开具医疗处方:
- 医师(医学博士)
- 助理医师(P.A.)
- 骨科医生(D.O.)
- 高级执业注册护士(A.P.R.N.)
- 自然疗法医师(N.D. 或 N.M.D.)
程序保障
编入《联邦法规汇编》第 7 卷第 15b 条的《程序保障》程序要求向家长和监护人提供通知和信息,说明如何申请合理的修改及其程序权利:
如果您在提供医疗声明后不同意相关决定,可拨打 801-374-4867 与儿童营养部主任 Laura Larsen 讨论。如果您无法使用本地电话,也可以拨打对方付费电话。讨论结束后,您还有权在本信件发出后 10 个日历日内提出上诉。您可以致电或写信给工商管理总监 Stephanie Bryant,地址:280 W 940 N, Provo, UT 84604,电话:801-374-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