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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訂:23 8 月, 2024

3330 P1 包容性學習環境

教育委员会已责成学区行政部门对教师和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如何为所有学生营造全纳的学 习环境。如果学生、家长、教师或学区员工认为有人违反了该政策,则应采取以下步骤解决问题:

  1. 如果学生或家长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有疑虑,他们应该在感觉合适的情况下直接向教师提出。在许多情况下,一次相互尊重的、文明的对话就能解决所有相关方都能接受的问题。
  2. 如果学生、家长、教师或校区工作人员无法解决问题,则应将问题提交给校长。然后,校长将与相关各方一起确定政策是否得到了适当的执行。校长的目标是找到一个对各方都有利的解决方案,使学生和教师在课堂环境中感到受欢迎和舒适。校长可与其各自的上司、小学教育或中学教育助理学监进行协商,以确定可能的解决方案,从而解决所有人员的问题。
  3. 如果学生、家长或教师认为校长对这一政策的解释不恰当,他们可以将校长的决定上 诉至负责中小学教育的助理学监和副学监。然后,这些人员将决定该政策是否得到遵守,以及下一步需要采取的措施,以确保为所有人营造一个温馨的课堂环境。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人员审查情况的视角,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根据课堂环境和教师为支持所有学生在课堂上感受到欢迎所做的努力来确定的。
  4. 如果家长对助理学监和副学监的决定仍有疑问,可在助理学监和副学监做出决定后 10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监提出申诉。学监在做出最终决定时,可咨询法律顾问,以提供有关州法律和学区政策的更多信息。
  5. 如果教師或學區雇員認為他們的主管對本政策的詮釋有誤,他們可以向主管小學或中學教育的 助理總監和主管人力資源的副總監提出上訴。如果對政策的詮釋導致了紀律處分,員工可以按照政策中概述的校區申訴程序尋求解決。
  6. 需要指出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鼓励面对面的交谈,而不是电子邮件,以鼓励建立关系,增进所有相关方之间的了解。 

政策與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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